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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 親

母 親

我有兩個:生母龍滿秀,我8歲時,就得了肺病去世;繼母盛寶雨,我八歲半時,她與父親結婚,我們在農村共同生活了近10年,直到我去長沙讀書。

滿秀媽媽也有兩個母親,也就是說,我有兩個外婆:裏洞龍家外婆和壩塘裏黃家外婆,我習慣叫龍家外婆和壩塘裏外婆。

母親在龍家外婆那裏是“滿女”,在壩塘裏外婆這裏更是“寶仔”,看得比男孩子還重,雖然家中不富裕,但像當小公主一樣,生活自由而快樂。

母親在外公外婆的影響下,從小勤快能幹,上山砍柴、打豬草、放牛、種菜、插田割禾都是一把好手。母親性格倔強,爭強好勝,做事從不服輸。農村婦女一般沒多少文化,而我外祖父母較為開明,送母親上完了小學,覺得有點文化,今後無論做什麼事都有好處。

母親對社會的複雜、生活的艱難、農村的清苦,都有著清醒的認識,做事十分發狠。我六七歲時,她就常在我耳邊說,一個人隻有靠自己,靠天靠地靠菩薩都靠不住。家裏窮了,爹娘老子都靠不住。所以,我很小的時候,她就要我跟大人去做事。外婆對別人說,我母親上山砍柴,回來時還要德根“挑兩個煮粑粑”(即兩小捆柴)。外婆說我母親:“孩子太小,莫要他去幹什麼活。”但母親不同意這種觀點,母親回答是:“從小不吃苦、怕吃苦,長大了隻有當叫花子”,“吃穿怎麼來?是自己做出來的,好吃懶做,將來不會有出息”。

我小小年紀,正是玩耍的時候,但母親要我幹這幹那,總不得清閑,我很羨慕鄰居家的孩子,比我耍的時候多。

有限的一點田和一點地,在外公的幫助下,母親侍弄得很好。加之後來父親在郵局工作,有一份不錯的薪水,我們家中生活還是不錯的。但母親似乎總有做不完的事。冬天事少時,她上山砍柴,家裏堆下一大堆,有時還會挑柴給外婆家燒。家裏有了好吃的,如殺了雞鴨,或在圩上買回一點肉,做好後她都要留一點給外公外婆吃。這時外婆會說,留給小伢仔吃嘛,他們要長身體。但母親會說,小伢仔長大了有吃的,能吃飽飯就行了。

母親性格倔強,但待人謙和,寧可自己吃虧,也不占別人便宜。盡管外祖父母家境清貧,但憑自己勞動,為人處世,很受當地人尊敬。據外婆講,母親勤快,做事麻利。母親與父親結婚後,父親當時沒有工作,祖母雖給父母分了一畝多田,盡管母親做事發狠,但畢竟田少,生活艱難。父親考取衡陽郵局工作後,情況才有所改觀。母親帶我們在家,省吃儉用,不出幾年就攢錢買了一畝多水田,在外公的打理下,基本解決全家一年的吃食。

後來母親帶我和維弟去了衡陽,同父親一起生活了幾年。家裏的田都交給了外祖父母耕種,收成都歸他們,也算是父母對外祖父母的一份孝順。

我8歲多,母親因肺病去世了。當時我還不懂事,沒有哭。總覺得母親對我太狠心了。光知道叫我做這做那,沒有耍的時候,不像別人家孩子。外婆哭我母親的話,我記得非常清楚:“德根不哭你啊!今後他哭的日子無眼淚!”意思是今後有他哭的!

母親還是很愛我們兄弟的,當她病重,有氣無力對我奶奶和外婆說:“原想苦幾年,給德根德維倆兄弟買幾畝田,將來好有飯吃……,但閻王不留人啊!”

盡管我對生母有“意見”,但在母親的影響下,知道在農村幹活是天經地義的事。幹活,人才能活下去、才能活得好的道理,在我幼小的心靈裏紮根很深。

當我六歲、維弟兩歲時,母親帶我們去衡陽,與父親在一起,我在那裏讀了近兩年書,以後母親生病,我們就回到了鄉下。

寶雨媽媽是我繼母。生母去世後,我與維弟住在壩塘裏外婆家。時間長了,祖母覺得我倆兄弟長期住在外婆家不合適,就接了回來。帶兩個孩子不容易,我還要讀書。所以,當父親與繼母結婚後,祖母叫人把我兄弟倆送到衡陽,與父親繼母生活在一起。但不到一年,不知什麼原因,父親不願在衡陽郵局工作,帶我們回到了鄉下老家。

我與維弟原來就在農村,對農村生活是習慣的。但寶雨媽媽一直生活在城市,且家境較好,她是父母的寶貝女,上有兄長嗬護,下有弟弟們的愛戴,父母送她上學讀書識字,縫紉繡花,做得一手好女紅。由於父母去世早,她成了一家之主,照顧兄,培養弟,費盡心血,所以,兄弟姊妹關係甚好。繼母來到梳子鋪老家,已年屆30,以前在城市生活,雖不怎麼優越,但衣食無憂。現在來到農村,吃的糧食和蔬菜需要自己種,燒的柴禾要自己上山砍,吃的水需要到井眼裏自己挑。對一個長期生活在城市的人來說是個考驗。而我隻有十來歲,維弟隻有五六歲。父親雖然出生在農村,但從小也沒幹過重體力活,既缺少力氣,又不會幹很多農活。在這樣的環境中,真苦了我的繼母。

剛回來時,外公那裏還有我們一點穀子,父母親還有一點錢,生活還過得去,還有飯吃。最困苦的日子主要有三段:一是50年代初,我和父親務農,後來父親當小學教員,工資微薄,既要照顧我們一家,還要供養祖父母;二是1958年至60年代初,成立了人民公社,過苦日子,這時我已外出讀書,父親下放幹校勞動,家中既無勞動力,又斷了經濟來源;再就是文化大革命混亂不講理的時代,大家都過著苦日子,吃不飽飯,精神上還受打壓,真是苦不堪言。

回到農村的第二年,苦難就開始了。首先是寶雨繼母難產。因是大齡生育,又在農村,痛苦不堪,兩天後抬到縣城醫院,開刀動手術,胎兒還未能保住,錢花不少還大病了一場。此時,糧食不夠吃,吃雜糧、瓜菜代從此開始了。繼母不僅要學著燒柴做飯,還要學著在地裏種菜、養雞養鴨,後來還出外打豬草養豬。農村這些事都要靠力氣,往往沒完沒了。繼母很堅強,挺過來了,對待我和維弟,雖不是親生,她視如己出,非常慈祥,非常關愛。當時我年少,見我同大人般幹重活,她很是心疼。特別是三黃五月,家裏糧食緊張,吃飯時,她總是讓我先吃,她對弟妹們說:“讓你大哥先吃,他吃了要去做事。”有時候我回來晚了,給我留的飯菜總能讓我吃飽。她自己總是最後吃,少飯少菜是常事。

繼母手藝好。我們家裏人穿的衣服都是她親手縫製。特別是春夏換季時節,她去梳子鋪扯上幾尺布,為我和弟妹們做上短衣短褲,穿得漂漂亮亮,與同村兒童少年相比,我們多了幾分自豪。她會織毛衣,而且可織出各種花樣,在當時農村是非常稀罕的。她替別人織毛衣,可以掙點零花錢,貼補家用。有時候可以換工,別人可以替我們做點農活。由於她待人謙和有禮,鄉村鄰裏沒有不誇讚她的。特別是壩塘裏外婆,把她當親生女兒一樣對待,心疼的不得了。而繼母對外公外婆也是疼愛有加,百般關心。這也影響我和維弟兄弟倆,我從未把她當後媽看待。而我對我的弟妹們也從未另眼看待,如同一母所生,關係非常融洽。

60年代,是我們那兒最苦的年代。1960年我在長沙畢業,去陝西工作前,我回了一趟家。繼母帶著幾個弟妹,在家過苦日子。雖然生產隊已不吃大鍋飯,可以一家一戶自己做著吃。但分下的糧食很少,吃飯常加一些穀糠和瓜菜,冬天一天隻吃兩餐飯,且多以紅薯、南瓜為主。繼母還給我說了一件事,當時到處割資本主義尾巴,生產隊振根爹帶人到我家裏,用鋤頭把醃的鹹菜壇砸了。真是可惡!自家醃的鹹菜自己吃,怎麼成了資本主義的尾巴?!我們家還是貧農啊!怎麼做這種缺德事呢?文化大革命後不幾年,振根爹一家不知怎麼的,先死了兒子,後死了女兒,最後他夫妻兩口也死了,剩下祖山園裏蓋的一棟屋空落在那裏,房前屋後長滿了茅草。村裏人閑談時說,惡人有惡報啊,幹的缺德事,不得好死!

當年農村糧食產量不足,每年又分得很少,家庭經濟來源有限,日子過得非常艱難。繼母過日子,計劃和節約是出了名的。省吃儉用,從不浪費。養豬、養雞、養鴨很少喂糧食。即使割了稻子,也不會專吃白米飯,一定要加上一些粗糧。冬天的紅薯、蕎麥,加一些當飯吃,往往是先吃紅薯後吃米飯。夏秋季節,南瓜、豆角下來了,也要多煮些當飯吃。繼母對我說,最艱難的日子,生產隊給每人每天隻有四兩米,全靠瓜菜,這種苦日子一直持續到八十年代。然而,沒吃幾天飽飯,而我經濟條件也稍顯寬裕的時候,她卻病了,得了半身不遂,還是受苦受難。

繼母人賢惠,也富有同情心,與鄉村鄰裏們關係都很好。前麵已經提到,她與她的兄弟們關係很好,特別是與他小弟,嘉讓舅舅關係很好,聯係密切。小舅在解放前夕與他的女友(後來成了舅娘)就參加了革命工作,後來分配到廣西工作至今。他一直在幫助我們,在經濟上接濟我們,數十年來從未間斷,幫我們度過了許多困難時刻,這是我難以忘懷的。

繼母非常寬容大度。父親退休時,沒有讓達弟去頂職,而讓已在小學工作的維弟去頂職。據父親說,繼母對達弟說:“德維是你哥哥,他大些,讓他去頂替吧,莫要跟他爭。”(德維與我係一母同胞,這種大度非一般繼母所能做到。)

達弟素來忠厚,幾十年來,父母與他吃,他侍候父母幾十年,毫無怨言,這與母親的言傳身教有關。我雖小時候吃過不少苦,但弟妹和父母比我吃的苦更多。十五歲後我離家外出讀書、工作,從此,再也未能在父母跟前盡孝了,特別是對繼母,她沒有享受到我的福,為此我常感到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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