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瞬間如此輝煌。
當張居正位極台鼎、獨步政壇的這一刻,不知他是否在夕陽中登上過東華門。如果曾有這樣的閑暇,他就能看到,京城九門,那浩茫如海的煙靄……
從這裏伸展開去,是何其遼闊的疆土!
河山雄渾,哪裏不是生育蕃息、牛羊被野?
這樣一個老邁的帝國,將如何重生?如何奮起?將怎樣在萬丈塵埃中洗滌一新?
張居正從江陵地方的一個書房裏,走到了這個製高點,以孤獨之軀,橫對天下之變,他是從哪裏來的這無比勇氣?
“位卑未敢忘憂國”,這沒錯。當年他一個青衫學子,也曾經這樣想過。可是,國之興亡,真的隻係於匹夫的肩頭嗎?難道,高位者反倒可以不顧了嗎?
少年時,曾無數次念叨過“肉食者鄙”;如今自己成了肉食者,該當如何自處?
海內多頹靡之政,綱紀已土崩瓦解。各路當道者,不知憂患,還在恣意地自己掘自己的墳墓。士大夫做了官,不問民生,隻問錢途,哪還有半點兒苦讀時代的神聖感?
張居正卻不然,盡管猜疑誤解者頗多,他內心的執念卻一直沒動搖過。他要攘臂而起,不從濁流,要搗破眼前這醉生夢死的局!
他受過申不害、韓非法家思想的浸染,相信隻要“大破常格,掃除廓清”,天下之弊不是不可除,沉陷的人心也不是不可救。
關鍵是,從哪裏開始救起?
他說:“事有機,政有要。”這個機要,其實就是“安民生”。
大明帝國,確有很多事情不可思議:皇家富有四海,四海卻民不聊生。想那上古時候刀耕火種,先民們尚能溫飽,且有餘興手舞足蹈。而今百姓則疲於奔命,苦於謀一粥一飯,其中原因又在哪裏?
——有殘民枉法的官,就有嗷嗷待哺的民;有視百姓為草芥的統治者,就有視官吏為仇寇的布衣。
張居正早看出:患不在盜賊,而患吏治之不清;安民之要,唯在於核吏治。民的問題,還在於官有了問題。
當時的官員,腐敗、頹靡到了什麼程度?
請看張居正對他們的描述——虛文浮誇相沿成習,剝下奉上以求政績,奔走趨承以圖升遷,強行攤派以謀達標,敷衍草率以推罪責。
真是活畫出一群庸吏的嘴臉。
明代官場的冗員之多,膨脹之速,堪稱驚人。到正德年間,天下有文官二萬四千人,武官十萬人,廩生(享受官府供給的生員)三萬五千八百人,吏員五萬五千人。全國收上來的稅糧約二千六百萬石,還不夠給他們發俸糧的。以至於王府缺祿米,衛所(駐軍)缺月糧,邊防缺軍餉,各省缺俸廩(薪俸糧),成為常態。
張居正在隆慶年間,就曾建議:與其拖欠俸祿,上下都煩惱,還不如裁掉一批冗員,以節省俸祿錢。
俸祿雖然有拖欠,官僚們卻照樣活得很滋潤。明嘉靖以後,官場貪風大盛,從首輔到吏員,無不貪賄。當官竟然成了一場貪汙競賽。
據《新會縣誌·風俗篇》載:正德、嘉靖年之前,有兩袖清風的人辭官回家,鄰裏都紛紛慰勞,嘖嘖稱讚;如有貪官回鄉,眾人皆恥於與之來往。嘉、隆之後,風向大變,有官員退休,鄉人竟不問人品,唯問揣了多少金回來。人們相與嘲笑的,就是那些清白貧窮的“傻官”。民心若此,可見官風如何!
這群貪官,吃了,拿了,又不幹事。以至苟安於位、但求無過、多敬上司、少惹是非等等,竟成了官場上的信條。上下應對,都是官話,對於民間疾苦,卻一如盲聾。
顧炎武曾說:那個時候,貪汙巨萬(上億)的,隻不過被罷官。連微不足道的刑名小吏,都能富得流油。何為“至上”,何為“小道”,全都顛倒了。
這樣一批無良、無廉恥的官吏,如何能當得起強國富民之責?
張居正早把他們看透了。他說:這一群人中,實心愛民、視官事如家事、視百姓如子弟者,實不多見!
那麼,麵對這樣一個龐大的集群,又該從何處下手才是?張居正認為,“稽察吏治,貴清其本源”。何謂“本源”?張居正說:“一方之本在撫按,天下之本在政府(內閣及部院)。”
——不是嗎?上梁不正下梁歪。隻有督撫、部院帶好了頭,下麵才可能克己奉公;上麵的要是放手貪賄,下麵的當然就更加肆無忌憚。
至於整頓的時機,他認為應是新君即位時,因為這個時候,人心皆有所期待。民心可用,輿論可恃,那就是向弊端開刀的好時機。若是優柔寡斷,或隻打雷不下雨,則會大失人心,導致惰政依舊、政局窒息,後再欲振之,則不可得。
張居正決心出手了,否則這批蝗蟲,必將把國家吃垮。
他為大明帝國的改革,所布下的第一顆棋子,就是“課吏治,信賞罰”。先提高行政效率,讓國家像個國家。
不然的話,帝國這輛老舊馬車,連車軸都要鏽住了!
當初朱老皇帝建立這個帝國的時候,剛剛脫離農民身份不久,民間疾苦,仍記在他心頭。那時朱元璋說:“從前我在民間時,見州縣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貪財好色,飲酒廢事。凡民疾苦,視之漠然,我從心裏恨透了。如今要立法嚴禁,凡是遇百官貪汙、蠹害百姓的,決不寬恕。”
他之所以用嚴刑峻法來對付貪官,本心還是想實行恤民之政的。可惜在皇權專製下,求清廉,講民本,無異於緣木求魚。當官是享受,沒好處誰當官?百姓噤口,誰來鞭策?朱元璋到最後,陷入了與武則天一樣的困惑:為何殺人如麻,貪官仍前仆後繼?前任被剝的皮,就在官府公座旁,後任卻貪瀆照舊,安之若素。
儒家講中庸,官場上尤不喜偏執,在開疆拓土上、在與敵談判上、在物理探求上,總是適可而止,以退讓而求平穩,以無為而勝事功;唯有貪汙之欲,卻好似永無止境!
不知那些貪腐之徒,背著三生三世都用不完的金山,要到哪裏去?
性好貪瀆,卻又冠冕堂皇。古來堂堂州縣衙門裏,皆有匾額、條幅等,上書座右銘式詞語,曰“正大光明”,曰“明鏡高懸”,曰“下民易虐,上天難欺”。但是,可曾有幾人,能把這些詞語當真?
正如當時人所言:“下民易虐,來的便著。上天難欺,他又怎知?”
嘉靖年以來,蒼天盲了眼,看不見國家養了一群碩鼠,但張居正看得清楚。
他在擔任首輔十七天之後,代皇帝對百官擬了一個誡諭,明示正大光明之途。這個警告諭令說:“近年以來,士風敗壞,紀律鬆弛,致使有人鑽門覓縫,以作為撈取好處的途徑;有人拉幫結夥,公然施展排擠之術,汙蔑老成廉潔的官員為無用,誇讚奉承奸詐之徒為有才。用人之道,全在愛恨恩仇,遂使國家的任免官吏之權,成了臣僚獲取酬謝的資本。”
點破了官場貪庸的積弊之後,張居正以皇帝之名,下了決心:“朕即刻就要大事掃除,以廓清烏煙瘴氣。各衙休得以自家好惡為標準,開枉法之門。部院司曹應當分好工,以替國家分擔艱難,監察科道須以公心為是非,各進直言,以供朕谘詢。”
他在給李幼滋的幾封信中,更是明確表達了決心革除百弊、振興國家的大誌。他說:“今部署已定,以後仍當綜核名實。”所謂核名實,就是核查官員究竟能幹不能幹,做了多少事,與其官職相不相稱。他認為,不考核成績,怎能知道一個官員有多少真才幹?
張居正也清楚,此去前路,不會有真正的知己與盟友。敢為天下先者,從來就是“驚起卻回頭,有恨無人省”(蘇軾《卜算子·黃州定慧院寓居作》)。但這一切,他慨然受之,即便遭受怨謗,也無所顧忌。
他決心要實事求是,正己肅下,自己帶個好頭。法律要求嚴懲的,雖是權貴、親信,也不寬恕。凡是有才幹可重用者,雖是被人孤立、疏遠的,也不能遺漏。
說起來,張居正當時已位極人臣,若像嚴嵩那樣以固寵為要,也可保一生榮華富貴,但他不屑為之。他這種選擇,是一種慨然丈夫之誌。的確也是,古往今來,滔滔東逝水,已淹沒了多少鼠輩庸蠹。前人不以為悲,難道後人也不覺為悲嗎?人活於世,須有一股正氣,豈可向暗處,貪小利,等同螻蟻而耗完一生?
眼見得國家已如病貓,何日得重見雄風?張居正眼前的大明,確實已到了一個關口。全天下隻懂得如何做官,卻不留意如何做事。國家養了官,卻日日在擾民害民。這不是跟老皇帝淮右起義的初衷開起了大玩笑嗎?打碎了一個,又來一個。那麼,當初浴血,又是何必?
國家養官,用的是來自老百姓上繳的稅糧。養一個這樣龐大的群體,國家與百姓本來就不堪重負,而這個群體要是再不做事,那要他們有何用?
明朝的中晚期,不幸就是這個樣子。龐大官僚機器的所謂行政,可以說就是無數的“公文旅行”。比方,某官上奏一事,很緊要,皇帝照準,“批紅”讓有關部院去辦,部院便下文,叫各省撫按去調查並辦理。公文到了下麵,如果事情難辦,或有人請托,或部門間利益有糾紛,這份公文,就可以無限期地被扣住,不辦也不回複,一拖幾十年的都有。
張居正說:“各衙門批複需要辦理的奏章,每日都有。然而公文雖勤,而實效極少。”他以言官的工作舉例說,言官議論,要建一法。朝廷說可以,寫成公文,交付驛站而傳於四方,言官之責便已盡到,卻無人問這個法是否方便實行。就算是皇帝下旨,催問效果,答複也僅是“正在辦”——讓你皇上的詔旨也成一紙空文。
因此,在明朝,“一令之出,隨輒廢弛”的事,一點兒也不奇怪。
國家,就這樣成了一架奇怪的機器。六部忙忙碌碌,公文雪片般往來,卻沒做一件實事。光見機器轉動,卻不見產品出來。國家費盡心機征稅,百姓如牛負重納稅,就供著這幾萬官員過家家玩。
這是一個紙糊的國家。無怪一個僅有十萬騎兵的蒙古部落,就能把擁有二百七十萬常備軍的大明打得鼻青臉腫。是船不堅炮不利嗎?是明朝的科技落後嗎?是將士的勇氣不如人嗎?
隻要想想,二萬多文官、十萬多武官、五萬多吏員,一天到晚,忙的就是迎來送往,吃吃喝喝,有空了往公文上寫寫“等因奉此”——還指望他們能戰勝誰?
嘉靖年間,惰政愈演愈烈。有的衙門,有了官缺也隱瞞不報,等有了合適的親戚朋友再來頂上。有的官員到京接受考核,不先到吏部報到,而是先去鑽營門路,蹚好了路子再說。有的官員對任命不滿意,就稱病不領文書,直至任命作廢,再去活動更滿意的職務。
張居正對此,忍無可忍,於萬曆元年(1573)推出了著名的“考成法”。
考成,就是考核成績。做了還是沒做,必須查得一清二楚。
考成法規定,六部和都察院,必須將所有往來的公文登記造冊,每月底注銷一次(檢查是否辦完)。除了例行公事、不必審查結果的之外(賀歲奏章等),其他凡是需要查詢、互商、回報、督促檢查的公文,都要另外造登記冊。一式二份,一份送六科備查,一份送內閣備案。六科根據這個登記冊,逐一檢查,到下個月底陸續“完銷”(落實辦結)。這樣,就能確保絕大部分事情,不會拖過兩個月再辦完。
然後,每半年再彙總核查一次。如有拖延沒辦完的,要開列清單,報給內閣,並下文牘到部追查,部裏要講明原因。第二年的每個季度,六科都要再對上一年沒辦完的事,逐個清查一遍,直到查明完銷為止。
各省如果有拖延辦事的官員,由部院舉報。部院注銷不實的,由六科舉報。六科有隱瞞不報的,由內閣舉報。所有的公務,隻要逾期未完,負有責任的官員名單都將上報給內閣,由內閣擬旨查問。無正當理由而不辦的,要給以懲罰。
形成如此一個層層監督的網絡,內閣對下麵的辦事效率和進展情況,就心中有數了。六科也有了正經事幹,沒工夫去無端找碴兒了。
這個辦法,看起來沒什麼神奇的。
但是,堂堂大明朝二百年,誰也沒有想起來,解決問題就可以這麼簡單。
即便是聰明蓋世的朱老皇帝,也隻是製定了一套要求公文備案的製度,也沒想起來要製定相應的落實製度。
老皇帝白當了一回農民,居然會不明白:馬兒不鞭策,它是不走的!
考成法出來後,兵部率先執行,其他部院紛紛跟進,效果奇佳。萬曆三年(1575)正月,鳳陽、廣東、浙江三地的巡撫,因上年未辦結事,而被罰俸三個月,全國官員震動。萬曆四年(1576),地方撫按中有六十三人合計未完成一百三十四件事,為此,郭思極等人因每人未完成十一件事以上而被奪俸。萬曆五年(1577)十一月,戶部員外郎賈實等四十八人,因瀆職而被勒令致仕(辭職)。萬曆六年(1578),共查上年應辦的一百三十七件事,有七十六人被查出逾期,各受處分。
考成法,點石成金了!
張居正以一人的意誌與權威,終於終結了龐大帝國無效的空轉。《明史》稱,考成法一出,官吏不敢文過飾非,雖在萬裏之外,朝下旨而夕奉行。
萬曆六年,戶科給事中石應嶽說,考成之法一立,數十年的廢弛積壓之政,漸次就修補齊了。萬曆後期的閣臣沈鯉也曾說,天下再無不奉法之吏,朝廷亦無製定後而不能推行之法。
張居正由此,建立起了極大的威望,史稱他“以天下為己任,中外想望豐采”(《明史·張居正傳》)。
考成法為帝國的車軸加了油,張居正還對不大靈便的車軸也進行了修理。與考成法相輔相成的,還有以下幾個措施——
首先是不拘一格選人才。
明朝的文官,出身有三種途徑,一為進士,二為舉人、監生與貢生,三為吏員。監生、貢生分別是落榜舉人和由地方學官推薦的秀才,考入國子監(中央大學)學習的“進修生”。吏員是通過服吏役而獲得做官資格的人。明代的農民、士兵,家有兩三男丁以上的,須抽一名能識字的到官府服役,為期三年,抄抄寫寫,跑跑總務。三年後,優異者可進入京城各衙門服役三年,而後就可做官了。這種做法實在堪可玩味——幾乎是強迫識字的普通老百姓一定要做官了。
洪武年間,上述三類人都可當官。永樂以後,開始講究文憑。吏部用人隻看資格。提拔最快和能升到高位的,唯有進士;舉人、貢生則多受限製,吏員更不用提。部院和地方主官,全部由進士出身的壟斷(做大官哪那麼容易)。
嘉靖皇帝曾有意改正這一弊病,恢複高級官員的“三途並用”,但實行了兩年,各地巡按保薦上來的官員,仍是進士居多,舉人罕見,秀才則絕不予以推薦。
到了隆慶年間,更是進一步發展到無論怎樣無能的進士,都是一流人才。持有高學曆文憑者,不分青紅皂白,都是香餑餑。文憑低一點兒的,則被視為無用之人。比如,進士出身的,為政如果寬厚,往往被譽為愛民;若舉人為政寬厚,則被斥為姑息養奸。進士為政嚴厲,往往被譽為精明強幹;舉人出身的若嚴厲,那就是暴虐無道了——天生就是小媳婦,怎麼的也沒個好!
此種選人辦法,後果是:一旦科舉考中了進士,即是大功告成,人人不再求上進,其中有卑劣的,更是放縱自己,驕狂不可一世。未得到進士出身的,先天就被定為劣等人才,注定上不去,於是心灰意懶,得過且過。
這種“文憑=才幹”的選拔製度,根本就不是個激勵機製了,而是一種反激勵機製。導致士人在考試前,人人皆思進取,想報國。一旦考完,中了進士的,有恃無恐,覺得無須再努力了;未中進士的,感覺前途無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兩種人,都缺少認真做事的動力,國家哪裏還有什麼可用的人才?
早在隆慶年間,高拱就開始了用人方麵的改革,要求授官之後,隻考察其政績,而不必問其出身。張居正主持內閣後,並沒有因人廢政,而是繼續執行這一政策。認為良吏不專在甲科(進士),甲科也未必盡是良吏,曾有明文規定,推薦官員不得偏重甲科。
為了防止官僚群體對新舉措的抵製,張居正對科道官員的推舉,幹脆規定了一個比例:進士占四分之三,舉、貢占四分之一,確保有一定比例的舉、貢人才能進入科道。對太常寺(掌禮樂)、鴻臚寺(掌禮儀)及五城兵馬司(負責京城警備)等衙門的主官,均取消了出身限製,非進士的也可擔任。
有一個例子最說明問題。有個吏員出身的黃清,曾任通判,為官一貫清廉,被譽為“天下第一等清官”,而且富有才智,善於應變。後任嘉興同知,主持修建二千七百餘丈長的海鹽縣海塘,工程至為堅固,費用最為節省(因為不貪汙)。此人什麼都好,就是與上級、同僚的關係處理不好。張居正不顧有人議論,將其提拔為兩淮鹽運使同知,讓他主持修建漕河的關鍵部位——高寶內堤。此堤在此之前,長期完不了工,黃清一去,兩年即告完工。張居正激賞此人能力,又提升他為太仆寺卿。黃清死後,張居正應總理河道大臣潘季馴的請求,為黃清立了祠,以供百姓紀念。像這樣小小的一名吏員,竟受到如此器重,對當時的官場震動極大。那些文憑資格不過硬的人,都看到了上進的希望。
明代的官員任職,還有一大弊病,就是任期過短。本來,明初洪武年到正德之前,官員任期一般是九年,這叫作“考滿”,考滿了才能調動。如果政績卓著,上下都很滿意,則任期也可能長於九年,因此,曆朝都有任期超過十五年的地方官。比如,永樂至正統年間,吏部尚書蹇義,甚至連任三十三年,幾乎幹了一輩子的“太宰”。
到正德年間,這個好傳統被武宗皇帝破壞了,任職更調過於頻繁。一官到任,屁股還沒坐熱,就走了,還談何了解一方民情、辦妥一件實事?官員在任時,都無長期打算。隻要無過,就可升遷,誰還願意多事?所以皆不以民事為急,崇尚虛文,按日子等待升遷。有那說得天花亂墜如孔孟再生,而實事一樣不幹的,也許反而升得更快。
嘉靖年間,也曾經有過規定,官員必須期滿才能調動,不許無故更調,但卻實行不了。直至隆慶年間,高拱、張居正聯手推新政,方有所好轉。張居正則在萬曆二年(1574)公布了“久任之法”:知府通過“兩考”(三年為一考)才能升職。如果滿了“三考”,也就是任職九年,就可升布政使、按察使(行政、司法省級正職),不滿九年的,則隻能升到省級副職,按照明代官製,正與副差著兩個級別。同時還規定,各省負責教育的提學官,若未處理完本年的科舉事宜,不得升調。
各部院官員也是如此,有賢能稱職者,就地加官,不必更換部門,免得客觀上激發奔走謀肥缺的欲望。
當然,光占著茅坑也不行。張居正還規定,知府、知縣當中,如有才幹與官職不相稱,或任職地不適宜的,布政使可以自行調換。
這個“久任之法”一實行,官員想坐火箭躥升也難了,必須在任上做出實績來,否則影響升遷。
——馬兒是怎樣跑起來的?很簡單,就是用鞭子趕的。
張居正在考成法之外,對吏治采取的第二個辦法,是整頓考核製度。
大明帝國的官員考核,在製度上可說是很嚴謹的,但是好經也怕念歪了。本來,“考滿”製度相當科學,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隻要有成績,就升兩級,跨上了一大步。另外還有“京察”,每六年對全體京官考察一次;“外察”,每三年對外官考察一次。其中,考滿是看你政績,京察、外察是挑你毛病,側重點不一樣。
這一套製度,如果遇到了歪嘴念經的,會如何呢?那就是走走過場,或者考語不實,賞罰不公,甚至到期不考的也有。
張居正了解這裏邊的症結,他說:“做官之難,並非治民之難,而是伺候人之難;並非得下之難,而是悅上之難。”
他這是說了大實話!
烏紗革履,夜夜飯局,那是表麵風光。迎來送往,笑到臉僵,似乎也不如平頭百姓更自在些。
張居正說,很多為上者,好以愛憎喜怒來評定名次——你有什麼辦法?
本來明初時規定,官員考語由各衙的正官來寫,察其能力,驗其勤惰,要秉公考核明白,然後寫出稱職、平常、不稱職等不同評語。但是,各衙正官誰肯得罪人?無非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到後來統統寫上“稱職”。
大明的官員,如果隻看考核記錄,那就幾乎沒有一個是庸官了,“稱職”的評語成了虛套。對此,張居正嚴令,考語必須分出等級;假若都稱職,那就是都不怎麼樣。他還提出了好官壞官的標準:以安靜宜民者,為最佳。凡沿襲舊套、虛假矯飾者,雖有浮名,也要列為下考。
也就是說,安民為上,其餘免談。玩花架子的,無一例外,都是劣等官員。
張居正要求,考察官員隻看他做事實不實,不必問他曾得罪於何人,考核必須依據事實,勿雜以愛憎。
如果被考察者得罪了什麼大官,也不能影響提拔。一般的輿論評價,不能作為依據,出身資格更不能作為標準。由內閣及六科官員來監督部院,部院監督各省,考察如果失實,對考察官的評語同樣也是“不稱職”。你不好好考察別人,我就要考察你。這樣一來,哪一層都不敢馬虎了。
官員分出好壞後,對好的要獎勵。根據張居正的建議,從萬曆二年起,皇帝親自接見列入“廉能”一類的官員,賜宴並賞賜。這才是真的皇恩浩蕩啊,小小低職官員,何曾想過能目睹天顏?因此,在皇權架構中,這是對廉能官員的最大激勵。而對貪酷異常者,則要移送法司問罪。
即使是勳貴犯法,張居正也敢來硬的。朱老皇帝有個義子叫沐英,他的後裔,世襲了黔國公,世代鎮守在雲南。當時的黔國公沐朝弼,屢次違犯國法,按律應法辦,但一般人顧忌他在雲南根深蒂固,怕引起變亂,主張姑息。張居正卻力排眾議,認為此事用一使者就可以辦,沐朝弼必不敢反。於是,派一使者前去雲南宣讀詔書,宣布由沐朝弼的兒子繼承爵位,然後逮捕了這位老爵爺。沐朝弼知道新政厲害,果然乖乖就擒。
向一個龐大的惰性群體開戰,從張居正這一麵來說,是一場名副其實的“一個人的戰爭”。
自從高拱被驅逐後,從隆慶六年(1572)到萬曆三年(1575)八月,與張居正同在內閣的,隻有一個呂調陽。後來陸續增加了張四維、申時行、馬自強。但在整個“江陵柄政”時期,隻有他一個人有實權。內閣、部院和全天下官員,隻是在執行他一個人的意誌。
兩宮太後與皇帝,將中外大權悉以委之,這就是一把所向披靡的劍。這場戰爭,也因此以張居正的大勝而告結束。
帝國這輛破車,終於讓他給修理出個樣子來了。
所有的問題,一旦說破,竟然簡單到難以置信。原來,都是人的問題。即便是恢複到老祖宗的製度,隻要人的工作有效率,國家也一樣有朝氣。
張居正說過:法之不行,是因人之不力,不議人而議法,有何益?
他多年潛心鑽研典章製度,知道帝國的軟肋在哪裏——就是辦公效率。他的考成法,就是把考核與辦公效率結合到了一起。交給了你幾件工作?辦完了幾件?沒辦完的是什麼原因?三個問號解決好,就萬事大吉。
——反觀之,所有過於複雜的事情,都多少有些可疑。方案、規劃、規定千萬條,有幾句話是真正能操作的?有幾句話是真正能起作用的?各種前衛概念紛至遝來,哪個概念能在低效率下創造高產?不粉飾,不吹牛,不搭花架子哄上級,實實在在地做,才是稱職。
張居正不是現代人,但不等於他不聰明。聰明跟現代不現代沒有關係,隻跟能不能有效率地辦事有關係。
萬曆二年(1574)正月十九日,紫禁城內的會極門張燈結彩。文武百官服裝鮮亮,肅立兩旁。十二歲的小皇帝昂然而出,官員虔誠地三叩九拜,“萬歲”聲直衝雲霄。
大太監馮保跨前一步,高聲宣讀獲獎“廉能”官員名單。受表彰官員魚貫而出,伏地謝恩。
廉潔幹練者揚眉吐氣,嘉靖以來,這是第一次。這才是國之大幸。
張居正位列百官排頭,春陽照在他的臉上,神采非凡。在他的身上,相權之重,古來未有;治國之才,也是古來罕見的。這也是帝國之大幸。
大明的國運,眼下正有如祖宗祭壇上的香煙,蒸騰直上。還需要歎“千古江山,英雄無覓,孫仲謀處”了嗎?
不用了!
張居正,永遠不會有這種悲歎。
在他的理念中,腐朽與新生,沉淪與崛起——這中間並沒有不可逾越的天塹,而是一葦可渡。之所以做不到,是沒有人認真在做;之所以做不成,是沒有人真正想把它做成。
朱老皇帝以一介農夫,赤手空拳,揭竿而起,建立了一個偉大的帝國。這是奇跡。但是當這個帝國具備了所有完善的國家機能以後,為何反而創不出奇跡來了?是因為——
國家之老,老於人心。
對有些臣僚來說,既然大明這條寶船是永不沉沒的,那還用管它往哪裏開!但是,船真的是永不沉沒的嗎?
可惜這一問,驚醒不了太多明朝的庸官惡吏。貪酷之徒,隻知道財富是無盡的;庸惰之徒,隻知道太陽每天都要升起;奔競之徒,隻知道塔尖上的風光最好。對他們來說,民力可以無止境地使用,人心可以無顧忌地踩踏,笙歌可以無終結地演奏下去。這一切,永遠無須償還。
他們哪裏知道:就在這腳下三尺土中,“宮闕萬間都做了土”(張養浩《山坡羊·潼關懷古》)。昏睡百年的大明,也已開始搖搖欲墜。
曆史,恰在這個時候選擇了張居正。他自布衣起,登入廟堂,自稱是受恩深重,義當死報。難道世路多荊棘,他不知道嗎?
他當然明白。
但國家興衰,不止是一個人的禍福。拯民救時,五尺男兒,能罷得了手嗎?
正所謂“無限滄洲漁父意,夜深高詠獨鳴舷”(張居正《舟泊漢江望黃鶴樓》)。
這內心裏最深邃的嘯聲,不知有誰能聽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