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送醫搶救了整整12個小時,被推出來的時候,醫生對著賀韶和警官搖頭。
「救回來了,但是她喉嚨被傷過,手腳筋被人挑了,不能說話,一輩子隻能靠著輪椅和尿袋生活。」
警官聽著這話都覺得殘忍,不忍心看我,嘴裏罵著畜生!
一定要把背後的畜生抓拿歸案!
可是賀韶卻神色複雜地盯著我看。
我知道。
12個小時,足以讓柳煙麵對警察的步步緊逼,最後私下朝賀韶求助。
「你出差半年,妹妹和別人跑了,就是她慫恿妹妹和別人好一塊的,我一時生氣就教訓教訓了她,我,我控製不住自己啊。」
「賀韶哥哥,我覺得隻是爺爺把精神病遺傳給了我,我也無法控製自己,你一定要幫幫我,我不想被送去精神病院。」
賀韶學過法,他向來是非分明。
但這一回,他答應柳煙了。
我沒想到賀韶竟然這麼愛一個人,愛到是非觀都不要了。
也不是,他也挺恨這個慫恿未婚妻和別人跑的「柳家傭人」的,可能在他眼裏隻有賀韶甩了別人,哪裏別人懷著他孩子甩了他的道理。
因為他一出門,就讓屬下派人查我下落了,還揚言。
「給我找,她就是跑到國外,也得抓回來。」
「誰給的狗膽子,敢和別人廝混在一起!柳阮阮就是死,也得死我的墳墓裏。」
我當時就在一邊看著他。
他的眼裏有怒,有狠,有......嫉妒。
嫉妒?
怎麼可能呢,他又不愛我,自尊心作怪吧。
我嘲弄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