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藺指導也帶著我們來到了梁兆紳拍攝照片,也就是當年陳怡菲被害的那處水井房子附近。
在對附近廠子進行走訪的時候,有兩個男工表示,大概三個多月前,他們下班回家,曾經看到一個年輕男人站在水井房子旁邊徘徊。
最後,那個年輕男人還拿出了相機拍照。
當時,他們還過去問了問,年輕男人卻笑著說沒什麼。
那個年輕男人和照片中的梁兆紳非常相似。
雖然他們不能完全確認,但是我們可以基本確定那個拍照的年輕男人就是前往峪林尋找陳怡菲的梁兆紳。
就在此時,一直沉默不語的邱楚義突然提起了一件事,也正是這件事,意外打開了關於案件可能性的更多思考。
“王隊,我打斷一下。”邱楚義開口問道,“您還記得那個小姐小晴吧!”
這時候,我和老隊長不約而同地都看向了他。
“記得。”老隊長回應道。
“當時詢問小晴的時候,她提到了她和梁兆紳的最後一次見麵,梁兆紳從她那裏索要了一條之前送出去的手鏈。”邱楚義繼續道。
我的大腦迅速運轉起來。
手鏈?
沒錯,就是手鏈!
那個瞬間,我猜到了邱楚義接下來的話。
“當時,我還問過大通,梁兆紳對小晴不錯,既然送了手鏈,又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為什麼還要索要回去呢,大通說,或許就是梁兆紳不想送了,我們也沒有深究。”邱楚義解釋道,“就在剛剛,藺指導提到了,陳怡菲被害之後,之前的對象朱明暉送給她的綠色水晶手鏈疑似被凶手當作紀念品帶走了。在梁兆紳和陳怡菲的案子中,都出現了一條手鏈,既然梁兆紳與凶手有關係,那麼,兩條手鏈會不會是同一條呢?”
邱楚義的這個猜測聽起來非常大膽,仔細想一想,又不無可能。
有了這個猜想,老隊長立刻聯係了單位的同事。
一個多小時之後,通過發廊的電話,我們和小晴取得了聯係。
聽聞我們詢問那條手鏈,小晴也感覺非常詫異。
隨後,結合陳怡菲被害一案卷宗中關於那條綠色水晶手鏈的描述,我們向小晴核對了梁兆紳所送手鏈的特征和細節。
手鏈由綠色的方形水晶塊串成,每個方形水晶塊之間還有一個金色的小珠子。
不論顏色、造型還是材質,兩條手鏈可謂一模一樣。
至此,邱楚義的這個猜測基本得到了驗證:梁兆紳送給小晴的應該就是凶手從陳怡菲手上剝走的那一條綠色水晶手鏈。
既然梁兆紳拿到了那一條綠色水晶手鏈,那麼他極有可能也拿到了其他紀念品,比如韓慕蘭的那塊坤表。
如果梁兆紳拿到了包括手鏈在內的紀念品,那麼他前往峪林、洋州等地確認韓慕蘭、陳怡菲等人的信息也有了更明確的動機。
與其說是確認韓慕蘭、陳怡菲等人的信息,不如說是確定手鏈和坤表的主人更為準確。
另外,梁兆紳威脅甚至勒索凶手的說法和凶手選擇殺人滅口的動機也就更加合理了,他攥住了當年強奸殺人案關鍵的證據,也就是攥住了凶手的性命。
“既然這是凶手殺人之後的紀念品,他必然會仔細珍藏,也會十分寶貝,梁兆紳怎麼會輕易拿到呢?”我循著邱楚義的思路,提出問題。
“兩種可能,其一,就像之前的推測,凶手必然存在於梁兆紳的人際關係之中甚至就生活在他的身邊,梁兆紳和凶手關係非常親密,在日常交流或者交往之中,他從凶手那裏獲知了韓慕蘭、陳怡菲等人的信息,也拿到了保存的手鏈,甚至坤表等物品;其二,凶手並不存在於梁兆紳的人際關係之中。”老隊長分析道。
凶手不存在於梁兆紳的人際關係之中?
“如果凶手不存在於梁兆紳的人際關係之中,梁兆紳和凶手沒有聯係。”我不明白老隊長的意思,“他又是如何獲知信息,甚至拿到手鏈和坤表的呢?”
“如果僅僅是韓慕蘭、陳怡菲等人的信息,我仍舊會堅持之前的推測,凶手必然存在於梁兆紳的人際關係之中,現在有了手鏈等紀念品這個關鍵信息,也讓我關於案件的可能性有了更多思考。”老隊長娓娓道來,“如果梁兆紳和凶手沒有交集,甚至沒有聯係,是否有可能得到這些東西呢?答案就在梁兆紳的另一個身份之上。”
“您是說梁兆紳的小偷身份?”我會意到了老隊長的意思,“這些東西可能是他偷來的?”
“不論梁兆紳的父親還是小晴,都提到了梁兆紳不僅有前科,平日裏,也會時不時地翻牆入院,入室盜竊。既然梁兆紳仍舊盜竊東西,這些東西就有可能是他偷來的,他也是由此獲知了韓慕蘭、陳怡菲等人的信息。”老隊長應聲道,“相較之下,我更傾向於這一種可能,畢竟,在前期走訪之中,梁兆紳基本沒什麼朋友,與老家親戚也少有聯係,除了打牌和找小姐,他似乎也沒有什麼社交活動。況且,就像你說的,這是凶手殺人之後的紀念品,必然會珍藏,也會十分寶貝,梁兆紳怎麼會輕易拿到呢?因此,我感覺手鏈等物品可能就是他偷竊而來!”
“既然您說梁兆紳和凶手沒有聯係,手鏈等物品也是他偷竊而來,那麼,韓慕蘭和陳怡菲等人的信息呢?”我再次問道,“梁兆紳又是如何獲知的呢,也是偷來的嗎?”
“我們去百貨大樓買東西,尤其是貴重物品,售貨員往往會在商品上貼上或者掛上一個價簽,上麵寫著商品的名稱,價格,甚至是基本信息。結合之前的調查,梁兆紳分別前往峪林和洋州尋找韓慕蘭合和陳怡菲,他得到了信息應該非常有限。”老隊長分析道,“那麼,有沒有這麼一種可能,凶手也在每件紀念品上貼上或者掛上一個類似價簽的東西呢,上麵寫明了物品主人的信息,比如姓名,比如住址。因此,梁兆紳在偷竊了手鏈等物品的同時,也獲知了韓慕蘭和陳怡菲等人的信息。”
“還有一個細節,也可以證明我的這個推測,那就是梁兆紳將手鏈送給了小晴,又要了回去。”老隊長想了想,又說,“這表明,梁兆紳在拿到手鏈之時,確實可能也拿到了韓慕蘭、陳怡菲等人的信息,隻是,一開始,他確實不知道凶手的這一重身份。他將手鏈送給小晴之後,可能是出於好奇,通過留下的類似價簽的東西,核實了這些信息,沒想到,這一次核實竟然核實出了命案,他在確認韓慕蘭和陳怡菲被人殺害之後,意識到這不是普通的手鏈和坤表。因此,他才向小晴要回了手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