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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星沉說要處理公司的事情,讓我一個人先回家。
回去後發現門口堵了個不速之客。
住在隔壁的鄰居,林澤溪。
這小子是網上衝浪常說的奶狗長相,狼狗身材。
每次在電梯和小區裏遇到,他都衝我擠出一個意味深長地笑。
我總感覺這人在撩撥我,但我沒有證據。
畢竟以他的相貌,還有年紀輕輕就在這一帶買房的實力,怎麼會看上我這種已婚且普通的女人?
「有事嗎?」我有氣無力地問。
林澤溪摸著下巴,看似擔憂地望著我,「姐姐,你遇到什麼難事了嗎?」
我瞥了他一眼,「怎麼?你要幫我?」
誰料這小子嬉皮笑臉,居然應了下來,「好啊,給我三天時間。」
我皺眉,沒心思跟他扯嘴皮子,繞開他就要開鎖進門。
林澤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往我口袋裏塞了一張卡片。
趁我生氣之前,他一溜煙鑽進了隔壁房門。
我掏出了卡片,是一張名片。
私家偵探?
鬼使神差地,我沒有將這張名片扔進垃圾桶,而是盯著那串號碼,默默存在了手機通訊錄裏。
傍晚,我與溫星沉圍著餐桌用晚飯。
好似不經意間,我問他:「請到護工了嗎?」
溫星沉的勺子擦過瓷盤,發出刺耳的摩擦音。
半晌,溫星沉才回道:「已經讓她出院了,以後她不會再來煩你,別擔心。」
她不來煩我,那肯定會去煩你。
一個受害者,天然占據道德高地,更何況,她明顯對你有意思。
接下來,他好像是心虛一般,將卡裏的錢的所有去向,都跟我交代了一遍。
畢竟,那是我們夫妻共同財產。
其中,刨去醫藥費,一共賠給溫樂莎180萬。
挺離譜的。
溫樂莎手腳都沒問題,隻是腦震蕩加輕度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