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快到我還沒反應過來,連我也被關在了門外。
等等,我怎麼在門外?
我能出去了?!
難道是因為周平川?
畢竟我和他還有些恩怨沒有理清。
周平川在門口站了一會兒就離開了。
我沒有跟著他,而是穿牆進了屋裏,紀鑫之坐在沙發上,我靠在她旁邊。
又過了一會兒,樓下居然響起了警笛聲,我被嚇了一跳,難不成又出現了殺人案?
不過是我多心了。
警察來了我家,以破壞犯罪現場的名義帶走了紀鑫之。
該死的周平川,居然敢報警。
大半夜的,警笛把鄰居都給吵醒了。
對麵的門開了,走出來一個年輕男人,身上穿著圍裙。
抓走紀鑫之的小警察看了他一眼,可能是出於職業敏感,問了一句:“這麼晚還不睡啊。”
“這不是被吵醒了,起來做點宵夜嗎?”
我想起來了,這個鄰居,我熟啊。
真是當了幾天鬼,記性不行了。
他叫林進,做菜很好吃,我搬家的時候還幫過我。
雖然紀鑫之進了警察局,不過她也不怕。
詢問她的是個小帥哥,看著很是年輕,估計是新來的,業務不太熟練,說話輕聲細語的。
小帥哥叫餘崢,我推了推紀鑫之的肩膀,想讓她和小帥哥說說話,不要板著個臉。
可惜她感覺不到也聽不到。
小帥哥警察見人不說話,立刻抬高的聲音:“請你配合我們警察!”
紀鑫之這才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
半個小時後,紀家的律師來了,把紀鑫之帶走了。
案子一直沒有告破,我家並不是第一案發現場,如此慘烈的屍體,但是房間內卻絲毫不見魯米諾反應。
不僅如此,凶手還十分謹慎,沒有留下任何痕跡,指紋毛發都沒有。
甚至為了清理掉手指縫裏的皮屑,直接拔掉了我十根指甲。
屍體是後麵被搬進去的。
房子是我租的,警察勘察完畢後,就將房子歸還給了房東。
不過這麼晦氣的房子,房東也不想要了。
紀鑫之買了過來。
屍體死因也查清楚了,窒息而死。
也就是說我是先被淩虐,然後被掐死了。
有點慘啊。
禿頭法醫感歎道。
既然這樣,屍體就可以被人領走了。
警察聯係了我的父母。
其實已經不是了。
現在是謝綿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