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倒計時三天。
魏先生的下屬接他回了單位。
我在我們居住的房子裏轉了一圈又一圈。
慢慢地也收拾出來幾個大箱子。
這是我們在一起第三年。
不是沒有過猶豫。
告訴他我懷孕了,或許可以掙得結婚的機會。
但在前一天,我們爆發了激烈的爭吵。
我原生家庭來自陝北的一個偏遠地區,因為貧窮、因為重男輕女,在我十四歲時,父親就試圖將我賣給同村的鰥夫。
我逃離牢籠、曆經曲折才在大城市讀了書、落了腳。
小心翼翼地隱瞞著自己的真實來曆,閉口不提原生家庭。
談及敏感的婚姻話題,我避重就輕地轉移。
「我們結婚前,必須要見一見你的父母。」他隱約要生氣。
「就我們兩個人結婚,為什麼一定要父母的同意?」我強詞奪理。
「巫巫,這不一樣。」他試圖喚醒我:「我的家族不可以這樣。」
家族、家族。
我想到自己省吃儉用花了兩個月的工資給他買了一款手表。
祝賀他的生日。
他微笑著告訴我,他很喜歡。
但他從來沒有戴過。
我洗完澡路過衣帽間看到他的表櫃裏,眾多我不認識的名牌排列其中。
而我送的表待在角落,粗糙地可笑。
我尋事和他吵了一架。
從頭至尾他都很莫名我生氣的點。
但其實隻有我自己知道。
那是可笑的自卑心作祟。
離開那天,我從公寓出來的時候,天上下了細細的雨。
雷聲不大,但吵得我耳膜鼓脹疼痛難忍。
我開始焦慮肚子裏還未成型的孩子,和自己秘而不宣的決定。
如果沒有懷孕就好了,就不會滋生更多的妄想和醜陋粗鄙的不舍。
但鴻溝永遠都是鴻溝。
認知和能力、階級和矛盾、興趣和話題。
待在不合適的位置上,我會如陰溝裏的老鼠,小心翼翼地偷窺別人自信有底氣的生活姿態。
再假裝不在意地,東施效顰。
但我的孩子不會。
ta會是我自己生下來的,不變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