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誌威是個瘋子,是個沒人敢惹的瘋子。
他從小就顯露出和常人不一樣的那麵,在別的小孩招貓逗狗的時候,他就已經開始抓各種昆蟲野兔,摘掉它們的翅膀,扒掉兔子的皮毛。
他的血腥殘忍,是一種天性。
但是來提親的媒婆對此卻隻字未提。
我姐在他們村過得很不好,她善良又柔弱,經常帶著一身的傷惹人憐惜。
村裏的村長聽到他打老婆的惡行,想上門勸勸。
結果還沒進院子,就聽到了裏麵陣陣的磨刀聲。
高誌威當著他的麵,一刀劈在木頭裏,眼神更是像索命的惡鬼。
村長嚇得落荒而逃,從此村裏人再也不提要勸他的事情。
大家隻會感慨,我姐是個多麼可憐的女人。
不過還好,正是因為有這個可憐的女人給高誌威當老婆,他的脾氣才不會發泄到其他人身上去。
這種惡鬼,就應該給他配一個沙袋,供他發泄情緒。
村裏人憐憫,心疼我姐姐,卻沒有一個人想救我姐姐。
我也想把姐姐救出來,可是我媽說姐姐已經嫁人了,那就是別人的家務事,我是管不了什麼的。
不過好在後來有人進村普法,大家這才知道原來打老婆不是什麼家務事,而是一種犯罪。
我迫不及待地把這件事告訴了她。
在律師的援助下,我姐收集證據,去醫院鑒定傷情,之後一紙訴狀將高誌威送上了法庭。
在醫院裏,她被驗出來身上曾有多次骨折傷,右側耳朵鼓膜穿孔,多處內臟受損。
經鑒定為七級傷殘。
看到她身上那些深淺不一的傷痕,我淚如雨下。
是我的膽小和怯懦,害得姐姐又吃了這麼多的苦。
姐姐卻笑著安慰我,“不疼的夢夢,不疼的。”
我們姐妹相擁在一起,哭成了淚人。
蒼天有眼,法院判決高誌威犯故意傷害罪,判了他五年。
他們也終於離了婚。
收到消息的我樂開了花,以為姐姐自此就能從地獄裏脫身了。
高誌威進監獄的那天,我姐帶著孩子回來了。
我的小侄女倩倩,長得可愛又漂亮,很快就成了我們全家的心頭寶。
倩倩聰明又伶俐,盡管在村裏上的小學,但很快就名列前茅。
她繼承了我姐的聰明勁,讀書讀的很好。
其實我姐當年上學的時候成績也很好。
我一直把她當做我的榜樣。
直到她突然說她不讀書要退學時,我們全家都很驚訝。
爸媽對她很失望。
供了這麼久,連個高中畢業證都沒有。
我姐說什麼都不學了,說她不喜歡上學。
我也對她失望,還對她發脾氣。
怪她意誌不堅定吃不下苦,怪她讓家裏人失望。
我姐什麼都沒說,隻梗著脖子說不讀了。
任憑我媽怎麼打怎麼罵就是不讀了。
後來我才知道,我們家早就窮得揭不開鍋了,靠我爸偷偷在外麵賣血才有的學費。
我後來的學費,是我姐的彩禮。
她千叮嚀萬囑咐,這錢隻能給我讀書用。
從此我有書讀,我爸不用賣血。
隻有她一個人,墜入了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