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月落參橫,沈詠絮才倒在冷硬的木板床上胡亂眯了一會兒。
第二天一早,天剛蒙蒙亮,她就起來收拾打扮。
原主的衣服多以素白和靛藍為主,洗的很幹淨,卻都帶著與美貌容顏不符的老氣。
沈詠絮簡單處理了頭上的傷口,挑了一件白底淺藍碎花的短衫穿上,將一頭烏黑油亮的齊腰長發挽起,整個人顯得活潑明豔了許多。
想了想,從道具裏挑了把鑲銀的短匕首,別在腰後。
沈詠絮推開門,朝著兩三百米開外的一片民房走去。
她記得金秀紅的家就在那一片。
昨晚田慶發那一夥混混說了些很奇怪的話,什麼“看得真真的”“看到這小子走了”,很明顯,他們是掐準了岑昔離開的時間才動手。
這就說明有人一直在監視著戲樓,給田慶發傳遞消息。
聯係前因後果想想,這個通風報信的“內鬼”十有八九就是金秀紅。
打著好姐妹的幌子,明裏暗裏不知坑了原主多少回。
沈詠絮才不會忍氣吞聲,她不但要在絕境裏活下去,還要活的好。
誰叫我不痛快,我就先讓她不痛快!
金家和戲樓距離很近,走路也不過五六分鐘,房子外圍了半圈稀疏的竹籬,年久失修,破了好幾個大洞。
沈詠絮謹慎地朝周圍看了看,輕輕一翻就越過竹籬,進了院子。
金二嫂身體不好,金秀紅又好吃懶做,院子裏堆著許多雜物來不及收拾,讓本來就窄小的空間顯得愈發局促。
剛挨近窗戶,就聽屋裏傳來一陣劇烈的咳嗽聲,一個沙啞的聲音喊著:“小紅,藥冷了,給我熱一熱。”
等了半天不見回應,金二嫂提高嗓音:“還裝睡呢,我怎麼養了你這麼個懶骨頭,嫁不出去的賠錢貨!”
片刻,聽金秀紅含混不清地罵:“誰賠錢?你倒是上趕著倒貼,人家理都不理,到最後連自己男人都拴不住,我那個不成器的死老爹一走就是十年,有本事叫他回來服侍你。”
聲音悶悶的,應該是隔著被子。
金二嫂來了氣:“你不聽我的話,早知道我就認了沈家的小蹄子當幹女兒,最起碼她每天早上都過來給我煎藥,也比養你有用。”
金秀紅冷笑:“你不是最看不起那個狐媚子嗎?現在倒是肯認婊子的孽種當女兒了。”
金二嫂哼了一聲:“反正現在老賤人也死了,我們白賺個幹活的勞動力,又可以省下一大筆買藥的錢,有便宜不占才是傻。”
金秀紅不情不願地下了床,趿拉著鞋走過來:“姓沈的現在攀上了高枝,以後還會不會那麼好騙可不好說。”
“平時就讓你忍一忍,心裏再犯惡心也裝個樣子,這小蹄子蠢得很,給兩分好臉色她就對你死心塌地,以後有什麼好處還不都是你的?”
“我有什麼辦法,小田隊長看她不順眼,我還能不聽不成?”
“你要真能抱上田慶發這條大腿,那倒是好了!知青以後都是要走的,嫁進村長家才是真風光。”
沈詠絮站在窗外,聽著屋裏的對話,眼神倏冷。
原來金家母女一直打的這個主意。
欺騙和利用原主,向田慶發告密,巴結村長,背地裏抹黑和咒罵已經逝去的沈母......
沈詠絮寒著一張臉,一腳踢開虛掩的房門。
屋子裏彌漫著一股難聞的氣味,金二嫂半躺在床上,金秀紅端著一個豁了口的大碗,被嚇了一跳。
沈詠絮快步上前,一把奪過金秀紅手中的碗,手一揚,將裏麵的藥湯潑到地上。
“生病就去看醫生,吃我的藥做什麼?”
金秀紅懵了,眼睜睜看著空碗重新回到手裏,才回過神來:“沈詠絮?”
隨即尖聲罵道:“你竟敢倒我娘的藥!”
沈詠絮隻覺得好笑:“藥是我采的我配的,我為什麼不能倒?”
說著,她徑直走到桌邊,把桌上剩餘的半罐子藥,連帶沒用完的草藥一起潑到地上。
她動作優雅,速度卻奇快,金家母女瞪圓了眼睛看著,竟忘了阻攔。
等反應過來後,金二嫂從床上彈起,衝過去抱著沈詠絮的胳膊:“你發什麼瘋!”
沈詠絮用力一甩手,將金二嫂掀翻在地。
“你!”
金秀紅也撲上來,抱住沈詠絮的腰,隻顧亂抓亂咬。
沈詠絮按住她的頭反手一推,提起膝蓋一頂,將頭發揪下一縷來。
沈詠絮大學期間曾學過一段時間的女子防身術,雖然談不上厲害,但對付個村姑綽綽有餘。
金秀紅十分意外,顧不得疼痛,捂著頭詫異地盯著沈詠絮。
明明是個沉默寡言的多愁多病身,和她那個死鬼老爹一樣,骨子裏刻著清高,表現出來卻是逆來順受。
而剛才,她死命掐著那不盈一握的纖腰,竟然推不動!
一夜之間,沈詠絮不但脾氣硬了,力氣也見漲。
金秀紅再也顧不上偽裝,虛火直冒,破口大罵:“沈詠絮你個破爛貨,整個村裏也就我們娘倆不嫌棄你,不然你婊子娘留下的爛方子,幾根山裏驢都不啃的破草,誰稀罕......”
沈詠絮目光冷的像冰,嘴角卻微微揚起,轉身走向屋子正首的一把圈椅,大大方方地坐了下來。
“不稀罕,為什麼還要到我家偷?”
金秀紅漲紅了臉:“呸,誰偷了?你貪懶不送藥,我隻是去拿。”
“趁主人不在家,不告而拿即是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