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救援隊挖到我時,我已經在坍塌的巷道下埋了十七個小時。
身為救援隊長的親爸為了避險,在對講機裏反複強調:
“所有人聽著,不許因為被困者是我兒子就優先救援!”
“按傷情順序救援,絕不能讓公眾覺得我們仗勢欺負弱者!”
於是,他們先抬走了隻被碎石壓傷腳腕的許崢。
獲救時,我穿著厚重的黑色礦工服,褲腿已經被鮮血浸透,卻看不出半點異樣。
等我被救援人員拖到井口,前來接應的未婚妻已經到了。
身為醫療救援直升機駕駛員的她,看了一眼還能自己挪動的我。
為了避險,轉身扶起了隻是輕微扭傷的許崢:
“直升機隻能先送一個傷員。他是弱勢群體,你是礦山救援教官,別在這種時候跟他搶。”
艙門在我麵前緩緩關上。
我被獨自留在井口的臨時救援點,等待下一輛轉運車。
身為急救中心主任的親媽為避嫌,看過現場視頻後,也拒絕調派備用直升機:
“你還能動,我不能為親兒子占用公共資源。”
他們不知道,我隻是拖著被岩石碾碎的雙腿,完成最後一次求救。
被重物擠壓十七個小時後,我的雙腿肌肉早已大麵積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