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七歲打架、逃課,氣走過六個家教。
爸爸再婚時,親戚們私下打賭,第七個被我逼走的人一定是新繼母。
畢竟她雙目失明,連我站在麵前都看不見,拿什麼管我?
可我被學校開除,是她拄著盲杖去校長室替我爭取機會。
我被爸爸打得嘴角流血,她看不見,卻在摸到我腫起的臉後,將我擋在了身後。
她嫁進來五年,爸爸沒陪她過過一次生日。
她卻從沒在我麵前說過爸爸半句不好。
奶奶壽宴那天,爸爸的白月光挺著肚子坐上主位,當眾逼她簽離婚協議。
女人摸著肚子笑道:
“你又瞎又不能生,她也不是你親生的。這個家,總要留給真正的孩子。”
她還說,等她進了門,第一個就把我送進封閉學校。
我推開宴會廳大門時,繼母正跪在地上,摸索著撿那根被女人踩斷的盲杖。
女人抬頭問我是誰。
我將門反鎖,拖過椅子坐在她麵前。
“你肚子裏的事以後再說。”
“先說說,誰給你的膽子,讓我媽跪著撿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