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八年。
我一個人拚命賺錢帶娃,生怕兒子受到半點委屈。
直到兒子十二歲生日這天。
從未露過麵的前夫,給兒子送了部最新款的手機。
當晚,兒子就砸了碗筷。
哭鬧著要去跟自己親爸過。
可前夫已經再婚。
那個家裏根本沒有他的位置。
我攔了幾次。
他卻認定我故意阻止他們父子相認,偷偷報了警。
警察趕到時,他哭著指認我是虐待他的壞媽媽。
“媽媽不讓我吃飯,也不讓我出門,她還不讓我找爸爸!”
我沒有再解釋。
連夜把他送到了前夫家裏。
臨走前,兒子笑嘻嘻開口:
“雖然我愛媽媽,但是我要跟著爸爸一起生活!”
我轉身離開。
沒想到三天後,兒子的電話突然打了過來:
“媽媽,你快點來救我,我不要待在這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