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每個月的養老錢,是妻子梁瀟雨轉的。
五百塊。
結婚時她說:“老人不圖錢多,心意到了就行。我們還要還房貸,得省著點。”
爸媽知道後,也退回私下我轉給他們的錢,說:
“你們日子不容易,五百已經足夠了。”
直到那天,我陪梁瀟雨去銀行補卡。
櫃員核對流水時,隨口問:
“女士,這筆每個月五千的固定轉賬還繼續保留嗎?”
梁瀟雨臉色變了。
我低頭看向屏幕,收款人是兩個陌生名字。
備注寫著:【爸媽生活費。】
我問:“誰的爸媽?”
她沉默兩秒:“兆倫的。”
林兆倫,她前夫。
銀行大廳裏叫號聲一遍遍響起。
我忽然想起上個月,我爸摔了一跤,舍不得去醫院拍片。
我媽在電話裏笑著說:
“沒事,貼兩副膏藥就好了,別讓瀟雨知道,省得給她添麻煩。”
而梁瀟雨每個月給她前夫的父母轉五千,整整四年。
我抬頭看她:“我爸媽一個月五百。”
梁瀟雨皺眉:“那不一樣。”
“兆倫爸媽身體不好,又沒有退休金。你爸媽在老家,花不了幾個錢。”
那一瞬間,我突然覺得,她不值得我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