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失蹤後,我賣了五年早點,替他還了四十二萬事故賠償。
婆婆說,他在工地操作失誤,害人落下殘疾,怕被追究刑責,才躲去了南方。
我信了。
每天淩晨兩點揉麵,四點出攤。
女兒高燒那晚,我把看病的八千塊,也交給了債主。
第五年除夕,代收賠償款的何靜蘭發來地址,讓我送最後兩萬。
我擔心他們過年吃不上熱飯,還拎了一桶排骨湯。
門推開時,失蹤五年的丈夫正低頭給一個男孩剝蝦。
婆婆抱著孩子喊乖孫。
一個陌生女人靠在周鶴軒肩上,桌邊攤著購房合同。
買受人寫著白曉梅。
首付款三十萬。
付款日期,正是婆婆從我手裏拿走最大一筆錢的第二天。
周鶴軒沉默半晌,從錢包裏拿出三萬塊。
“沈意,曉梅當時懷了孩子,我怕你知道後鬧起來,兩邊都過不下去。”
“這些年委屈你了,我慢慢補。”
“柳樹巷的房子先給小宇落戶,以後你和然然的生活,我也會管。”
我收下錢,打開手機錄音。
“三萬,算你還我的第一筆。”
“四十二萬,還有我女兒的房間、戶口和學校,你一樣都別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