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生患有離魂症。
每受一次瀕死重傷,便會從記憶裏抹去一個讓我最痛苦的人。
十三歲那年,父皇將我送去敵國為質。
我回來後,再沒喊他父皇。
十七歲那年,母後逼我替姐姐和親。
我從絕壁跳下,醒來後忘了她的模樣。
是鎮北將軍蕭承煜將我救回京城。
他握著我的手說:“昭華,縱使天下人都負你,我也不會。”
我因此嫁給了他,也愛了他六年。
直到他的義妹偷換軍報,害死三千將士,卻把罪名推到我身上。
蕭承煜明知我畏寒,仍命我跪在風雪中,逼我替她認罪。
我拒不畫押,他便命軍士打斷我的右手,將我拖進刑獄受了三十鞭,又用燒紅的鐵釘貫穿我的掌心。
我疼昏過去三次,他卻始終守在義妹身邊。
“公主肯認罪,刑罰自然會停。”
我抬頭問他:“你不怕我忘了你嗎?”
他替義妹係緊披風,淡淡開口。
“你的命都是我救的。”
“忘了誰,也不可能忘了我。”
雪落滿肩時,熟悉的劇痛從心口一路湧進腦海。
蕭承煜隻說對了一半。
我確實舍不得忘記自己的救命恩人。
可我也記不住傷我一生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