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每個月的養老錢,是丈夫陳硯轉的。
五百塊。
結婚時他說:“老人不圖錢多,心意到了就行。我們還要還房貸,得省著點。”
爸媽知道後,也退回私下我轉給他們的錢,說:
“你們日子不容易,五百已經足夠了。”
直到那天,我陪陳硯去銀行補卡。
櫃員核對流水時,隨口問:
“先生,這筆每個月八千的固定轉賬還繼續保留嗎?”
陳硯臉色變了。
我低頭看向屏幕,收款人是兩個陌生名字。
備注寫著:【爸媽生活費。】
我問:“誰的爸媽?”
他沉默兩秒:“林婷的。”
林婷,他前妻。
銀行大廳裏叫號聲一遍遍響起。
我忽然想起上個月,我爸摔了一跤,舍不得去醫院拍片。
我媽在電話裏笑著說:
“沒事,貼兩副膏藥就好了,別讓小陳知道,省得給他添麻煩。”
而陳硯每個月給他前妻的父母轉八千,整整四年。
我抬頭看他:“我爸媽一個月五百。”
陳硯皺眉:“那不一樣。”
“林婷爸媽身體不好,又沒有退休金。你爸媽在老家,花不了幾個錢。”
那一瞬間,我突然覺得,他不值得我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