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規矩,同一樣東西我隻討兩次,第三次討不到就毀掉。
小時候,嫡姐搶我的糖,我討了兩次。
第三次,我連裝糖的匣子一起燒了。
她哭了三天。
她從小就知道,我燒掉的東西,再喜歡也不會撿。
後來她嫁過的男人戰死,蕭承晏把她接進東宮。
她要我的寢殿,我讓了。
她要母親留給我的玉簪,我也讓了。
封後前夜,她又戴著本該屬於我的鳳印,坐進蕭承晏懷裏。
我第一次開口。
“還我。”
蕭承晏皺眉。
“她隻是試戴。”
我又說了一遍。
“還我。”
嫡姐看著我空蕩蕩的發髻,臉上的笑慢慢沒了。
她比誰都清楚,我不會說第三次。
蕭承晏卻把鳳印扣進她掌心。
“別理她。”
“她和你爭了半輩子,皇後之位定然不舍得給你,鳳印給你過過癮又如何?”
嫡姐沒有回答。
當夜,我命人將封後大典所用的紅綢全部保留。
又親手從宗譜上,劃掉了自己的名字。
這一次,我還是選擇全部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