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同城閑置群認識了一個女孩。
她隔三差五轉賣全新的東西,理由永遠是:“我家那位又買重了。”
第二個恒溫杯、兩台加濕器,連她隨口誇過的落地燈,他都買了不同顏色。
我當時很羨慕。
因為我的男友最煩我買這些“沒用的東西”。
我胃疼想買暖水袋,他讓我用熱毛巾;
生日想換台咖啡機,他皺眉:“速溶委屈你了?”
後來,女孩又掛出一台沒拆封的咖啡機。
“他買錯型號,又重新訂了一台。”
“你不是念叨很久了嗎?半賣半送給你。”
見麵那天,她開門時還在笑:
“你男朋友也太會省了,連台咖啡機都舍不得給你買。”
“我家這個就煩人,總怕我受一點委屈。”
我正要接紙箱,廚房裏有人問:
“寶寶,誰啊?”
我的手指一下僵住。
談了五年的男友拎著鍋鏟走出來。
女孩毫無察覺,挽住他,衝我笑:
“就是我跟你提過的,男朋友特別會過日子的姐姐。”
“你男朋友要是像他這麼愛亂花錢,你也不用總在群裏撿漏了。”
我沒說話,隻看向他身後的櫥櫃。
恒溫杯、香薰機、咖啡杯......
全是我提過,卻被他一句句說“沒必要”的東西。
原來這一年,我撿回家的不是便宜。
是他寵別人寵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