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我撿到一個失憶的男人。
他被海浪卷上岸,後背中了一刀。
我帶他回了小院,給他取名沈嶼。
他會說流利的英文,看得懂合同,會做預算,還替我趕走覬覦民宿的叔伯。
島上的人都說,他不像是普通人。
我問他,如果恢複記憶,會不會離開我。
他摸了摸我的頭發:
“我這輩子哪都不去,隻想留在你身邊。”
後來,村口來了十幾輛黑車。
我提著魚湯經過,聽見保鏢對他恭敬開口。
“二房信了您失憶,私下挪走了三筆巨款。”
沈嶼垂眸翻著文件。
“收網吧。”
保鏢問他:“林小姐怎麼處理呢?”
他頭也沒抬。
“給她一筆錢打發了吧。”
“對了,多給些,這種小地方的女人很難纏。”
我站在車後,滾燙的魚湯灑了一手。
傍晚,他將分手協議和銀行卡放到我麵前。
“你我夫妻一場,以後有需要,盡管開口。”
“城裏有個海產商,前些年死了老婆,人挺老實。”
“我替你牽個線,你嫁過去,後半輩子也有個依靠。”
我看著他:
“你還記得說過什麼嗎?”
謝懷川皺起眉,打斷。
“我是謝懷川,不是沈嶼。”
我低頭簽了字,又從抽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