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人沒什麼愛好,就好騎車。
好到什麼程度呢。
去年飛了趟歐洲,在拍賣會上拍了輛老款手工車架。
回來之後直接在小區裏買了個產權車位,二十六萬八。
我在車位正中間裝了個定製立架,把車穩穩當當地豎在上麵。
結果當天晚上十一點,手機響了。
業主群裏,隔壁車位的方哥拍了段小視頻。
我的車被他推倒在地上,腳蹬子卡進了排水蓋的縫裏。
然後他在業主群裏發了條消息:
"哪個缺心眼的把破自行車鎖機動車位上?"
"占著茅坑不拉屎,下次還這樣我直接扔垃圾站。"
底下清一色的大拇指。
我在群裏說:
那個車位是我買的,產權證上寫我名字,我放什麼是我的事。
方哥回了四個字:
"給你慣的。"
第二天,車又被他推走了。
這回更過分,鏈條斷了,碳纖維前叉上一道白印。
他老婆經過的時候還補了兩腳,嘴裏嘟囔著"礙事"。
我拿出手機拍了張照。
然後給遠在瑞士的賣家發了封郵件,申請損傷鑒定。
畢竟這輛車的拍賣成交價,是三千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