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說,我患上了應激性心肌病,隻剩下七天的生命。
我鬆了口氣,以後,爸爸媽媽和未婚夫終於可以不用再怕我跟妹妹爭寵了。
妹妹沈念安先天體弱,醫生說她很難活過二十五歲。
所以從小到大,隻要沈念安喜歡,我必須讓。
新裙子讓給她,朝南的臥室給她,就連爸爸準備交給我的公司股份,我也簽字轉給了她。
媽媽說我命長,理應照顧妹妹。
爸爸說我命長,以後有的是享福的時候。
隻有未婚夫裴硯告訴我。
“在他這裏,我可以永遠做一個不懂事的孩子。”
他是我灰暗人生中唯一救贖的光。
可我們婚禮前一個月,沈念安忽然說,她喜歡裴硯,要嫁給他。
媽媽讓我把婚禮讓給她,爸爸讓我把婚房過戶給她。
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說不。
我衝進訂婚宴,扯下沈念安的頭紗,把戒指從她手上摘了下來。
“裴硯是我的未婚夫。”
“婚紗、婚房和戒指也都是我的。”
“這一次,我不讓。”
沈念安哭著來搶,拉扯間摔下台階。
她隻是擦傷了手臂,媽媽卻衝上來,狠狠扇了我一巴掌。
“為了一個男人,你連你妹妹都敢害?”
爸爸當眾宣布和我斷絕關係。
裴硯抱起沈念安,冷冷地看著我。
“我才知道安安活不過二十五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