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離校這天,室友們圍著我依依不舍:
“大小姐,以後去巴黎看秀,別忘了給我們帶名牌包啊!”
“就是,你回家繼承大平層,我們還要苦哈哈去合租呢。”
這時,死對頭林妙突然走上前,遞來一本精美的同學錄。
她破天荒地擠出友善的笑:
“以前都是誤會,臨走前簽個名吧。”
幾個室友們在旁邊勸和:
“好啦,都是同學,好聚好散嘛。”
大學四年我倆水火不容,黃鼠狼給雞拜年,能有好事?
我剛想拒絕,腦海中竟傳來了她的心聲。
【快簽!簽了你的人生就是我的了!】
【憑什麼她長得沒我精致,卻能住大平層,天天吃香喝辣?】
【既然老天不公,我就親手拿走她的一切!】
下一秒,我一把奪過鋼筆,行雲流水地簽上大名。
林妙不知道,我根本不是什麼白富美。
大平層是名媛群裏拚單租的,吃香喝辣全靠套現信用卡。
為了維持人設,我白天裝闊,晚上狂打五份工還貸。
拆東牆補西牆,債務越滾越多,我正愁怎麼還。
看著林妙滿是算計的笑容,我四年來第一次覺得她如此可愛。
拚單群裏還有幾十個水深火熱的姐妹,等會兒必須全介紹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