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裏有規定,大型犬必須拴繩戴嘴套。
但婆婆偏要散養她那隻脾氣暴躁的羅威納,美其名曰釋放天性。
狗在小區裏追咬小孩,嚇倒老人,鄰居們怨聲載道。
更有甚者,把問題怪在我頭上,說我作為兒媳縱容。
婆婆卻在業主群裏大罵:
“我家狗比你們這些窮鬼精貴,誰敢碰它一下我讓他傾家蕩產。”
老公指責我多管閑事:
“老人養個寵物解悶怎麼了?別人那是仇富。”
我不再勸阻,而是以老公的名字,給這隻狗辦理了最完備的電子犬證。
半個月後,婆婆的狗咬傷了新搬來的鄰居。
很不巧,那位鄰居是本市最有名的金牌律師,他的手剛投過千萬保險。
老公作為狗的合法父親,這福氣得他自己受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