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林家有條家規:大事全家投票,少數服從多數。
爸媽說這叫齊心。可二十年來,四比一輸掉的永遠是我。
我想學醫,投票改了金融。
我想養貓,投票說哥哥過敏。
連我十八歲的生日宴,也被投成了養妹林雨的回國接風宴。
這個月,我未婚夫的爺爺要過八十大壽,點名要見見準孫媳。
飯桌上,爸爸笑著敲了敲杯子:“小雨剛回國,缺人脈,讓她陪硯舟去。老規矩,明天投票。”
媽媽給林雨夾了塊魚:“就是去露個臉,晚晚別小氣。”
我看向我的未婚夫顧硯舟。
他竟晃著紅酒笑了說:“多有意思啊。林家的家規,我必須得尊重!”
當晚,他的手機落在沙發上,屏幕亮了。
那是個沒有我的群,裏麵有五個人。
【票對好了,四票。】
【硯舟,你那邊沒問題吧?】
他回的是:【反正她輸慣了,不差這一次。再說,小雨比她好玩。】
林雨發了個害羞的表情:【姐姐會不會生氣呀?】
媽媽說:【不會,她懂事,以後還得靠她給你撐場麵。】
我把手機放回原處,沒哭也沒鬧。
第二天,四隻手齊齊舉起,顧硯舟在一旁鼓掌。
我沒舉手,隻是低頭點開那封三天後截止的郵件,回了兩個字:接受。
他們喜歡四比一。
那往後,這個家的每一票,都不用再算上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