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是太醫院司藥,治疫有功,每年可為一名罪籍女子請赦。
我十三歲替養妹頂罪入宮,她讓我委屈一年。
第一年,她贖了養妹的生母。
“她病著,熬不過冬。”
第二年,是養妹身邊的嬤嬤。
“她剛認回親娘,身邊不能沒個知冷知熱的人。”
後來三年裏,養妹的婢女、教她琴藝的女先生,都先後出了宮。
可娘給我捎來的話,總是那一句。
“你有手藝,宮裏的人不會太為難你。”
今年我十九歲,娘說這回誰也越不過我。
然而詔書上寫下的,卻是我未婚夫顧簫衍生母的名字。
娘托人帶來新的口信:
“簫衍七天後就要和綰兒完婚。”
“新婦過門總不能讓婆婆連媳婦敬的茶都喝不上。”
“你便當是成全他們,再委屈這最後一年。”
金線磨破了指腹,殷紅的血珠滲出。
膝上那件即將完工的嫁衣,並蒂雙蓮開得正豔。
娘送料子進宮讓我幫繡時,隻告訴我養妹尋到了好人家。
卻原來,她要穿著我一針一線縫製的喜服,嫁給我等了六年的情郎。
等不到明年了。
今年不贖籍,我便要隨冬選名冊分往邊關軍府。
再不能被京中親眷請赦。
此生不得返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