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憑一部悼念我的電影,拿下了最高獎。
領獎時,他舉著獎杯,哭得說不出話。
所有人都知道,那場山難裏,他抱著我的遺體走了十七公裏,凍壞了三根手指。
所以地府問我要不要回來看看時,我答應了。
船票很貴。
要拿我在世間留下的全部痕跡來換。
舊照片、畢業證、戶籍,還有所有認識我的人的記憶。
我想沒關係,他能重新愛上我一次。
可我趕上了電影上映後的專訪。
主持人問:“片中女主角的原型,是您的亡妻嗎?”
他握住身旁女演員的手。
“前半段是,後半段不是。”
“是她教會我,真正的愛不該讓活著的人困在過去。”
鏡頭切向銀幕。
我曾求他不要鬆手的雪山上,
他改寫的男主角主動放開了亡妻,奔向另一個女人。
滿場掌聲裏,我終於明白,這世上沒有什麼愛是堅不可摧的。
我以為死亡拆不散的愛,原來也熬不過幾個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