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爺從教坊司買下我時,所有人都說我命好。
隻因我的眉眼,像極了他早亡的未婚妻。
我也確實覺得自己命好。
畢竟被發賣進教坊司的,沒幾個能脫身。
更何況他賞一支金簪,我就贖出一個族人。
他賜一匣明珠,我便接三個妹妹回家。
為了讓他高興多賞點,我學他未婚妻寫字,模仿她曾經的定情信。
甚至連她遞送情信時,笑露幾顆牙都練得分毫不差。
眾人嘲諷我為嫁入侯府不折手段,侯爺卻情動地輕撫我眉眼:
“就這麼想嫁我?”
我低頭,怕他看見我正在算賬。
誰知半年後,那位“早亡”的未婚妻竟被尋了回來。
她說見到我便頭疼,要我去別莊住著。
侯爺沒說話,隻摘下腰間玉佩補償我。
滿堂賓客都等著看我爭寵。
我卻攥緊了那塊價值千金的玉。
正好。
還差的最後一個族人,就能全家團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