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湊到我工位旁,壓低聲音:
“淩林,年會采購太急,審批先走特批,回頭我再補材料吧。”
我直接點開部門大群,並@了所有人:
“采購一律按流程提交材料,無任何特批通道。”
上一世,我心軟通融了他。
可後來物料貨不對板,公司損失十萬。
同事當眾反咬一口指著我:
“是淩林說不用走審批的,責任全在她!”
我被開除,背調染汙流落街頭,他卻用吃回扣的錢買了套房。
後來我才知道,他早就盤算好拿我當替罪羊。
再睜眼,我回到了他找我特批的這天。
這一次,我笑著點開手機錄音:
“可以走特批。”
“但你的特批理由,得讓全公司都聽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