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自己是假千金後,我其實偷偷鬆了口氣。
因為我有選擇性遺忘症。
誰對我不好,我就會漸漸忘掉和他有關的記憶。
可家裏人總不信,還說我記性不好。
我愛吃蔥,媽媽卻說我從小就受不了蔥味。
我喜歡畫畫,爸爸卻說我喜歡跳芭蕾。
我對榛子過敏,哥哥卻說那是我最愛的口味。
就連未婚夫也總記錯我的喜好。
他送我不合身的裙子,帶我去不愛吃的餐廳,還說我以前從不會挑剔。
他們說得那麼確定。
我便以為,是自己病得越來越重。
為了不忘記這些,我寫了十本日記,設置了二十七個鬧鐘。
每天醒來,我都要重新背一遍:
我不吃蔥,喜歡芭蕾,最愛榛子巧克力。
直到真千金被接回家。
我才知道,我背了十幾年的喜好,全都屬於她。
他們沒有記錯,隻是從未真正記住過我。
現在她回來了。
而我,也終於可以自由地遺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