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為救我毀了名聲,隻能以一介女兒身,遠赴邊關從軍。
臨行前,她將一個撿來的孤兒交給我。
“妹妹,替姐姐照顧好他。”
夫君不嫌我是罪臣之女,八抬大轎娶我過門,也認下了這個孩子。
他教孩子讀書習武,我替孩子縫衣做飯。
我身子不好,不能生育,曾無數次慶幸,是姐姐和夫君,給了我一個家。
直到姐姐凱旋,孩子日日圍著她轉,我病中想見他,他卻忙著陪姐姐赴宴。
我多留了他一會兒,他便皺起眉:
“姨母吃了那麼多苦,娘,你別總跟她爭。”
我鬆開了手,姐姐為我受過苦,我知道。
孩子想陪她,我也該高興。
可後來,我親耳聽見他抱著姐姐,委屈地問:
“明明你才是我親娘,為什麼還要我叫姨母?”
“爹爹等了你這麼多年,你真舍得讓他一輩子陪著別人?”
我端著藥,站在門外。
他口中的別人,是我。
那夜,我服下了那顆能讓我暫時康健的藥。
大夫說,服藥後,我便隻剩一個月可活。
一個月也好。
我想試試,不用人照顧,不等人回家,自己出去走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