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姐在枯井中找到一本古籍,上麵記載了三日換身之法。
她把秘法用到了我身上。
互換身體後,她最愛做的,就是拿我的身子胡作非為。
第一天,她撕了我娘留給我的最後一方繡帕,隨手扔進炭盆。
第二天,她在我妝匣裏塞了外男的定情信物,害我被祖母罰跪祠堂,好好的婚事作廢。
第三天,她把我的身子,送上了馬廄裏那個最醃臢的馬奴的床。
第三夜子時,她算準了換魂的時辰,把身子掐著點還給了我。
我還沒睜開眼,就被滿府的婆子丫鬟“捉奸在床”。
家法,祠堂,沉塘。我死的時候,才十八歲,一卷草席丟到亂葬崗。
而她,換回身子後,依舊是那個金尊玉貴的嫡長女。十裏紅妝,風光大嫁。
再睜眼,我重回嫡姐撿到古籍那日。她正誆騙我換身,我依舊唯唯諾諾地應了,可這回,我將古籍最後一頁藏了起來,她沒機會再換回去了。
後來,被按在祠堂、赤條條與那馬奴滾作一處的人,是她。
挺著肚子、被逐出家門、跪在亂葬崗前求生的人,也是她。
她抓著我的裙角,哭得聲嘶力竭:“求求你,把身子還給我!”
我俯下身,學著她當年的樣子,笑得滿不在乎:“急什麼?現在遭罪的,又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