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領處打來電話,說撿到了我妻子的婚戒。
工作人員笑著補了一句:
“戒指內側刻著您的號碼,她一定很愛您。”
我卻遲遲沒敢伸手接。
因為從小,隻要碰到別人遺失的東西。
我就能聽見失主此刻最牽掛之人的名字。
十二歲,我替爸爸撿起掉在車站的鑰匙。
裏麵反複響著一個陌生女人的名字。
那晚,他騙我去買水,獨自登上了火車。
後來,秦慕霜追了我四年。
為了陪我,她放棄大好前程。
甚至在婚戒內側刻上我的號碼,發誓絕不會弄丟我。
她用這份毫無保留的偏愛,讓我終於敢卸下所有防備和她結了婚。
直到上個月,她去外地支援水災救援。
同行有個年輕男護士,每晚借她的手機給家裏報平安。
我說她越界了,她卻歎氣:
“他退婚了沒人管,我不照顧,誰照顧?”
婚戒就是那時丟的。
現在,戒指終於回到我手裏。
指尖觸到金屬的瞬間,男人的名字清晰響起。
工作人員見我愣神,關切地遞上紙巾:
“先生,您怎麼哭了?”
我笑了笑,將戒指丟進了大廳角落的垃圾桶。
“沒事,風有點大。”
這枚戒指,終究和那串的鑰匙一樣,再也回不到原本的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