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八歲生日時,收到了十年前我寫給的自己的信。
我拆開信件,裏麵隻有三個願望:
去看海,養隻貓,過一次不用自己提醒的生日。
我盯著最後一行,忽然想起,這十年,我每年都在許同一個願。
小時候,姐姐的期末考撞上我的生日,大家怕影響姐姐,就說以後補。
弟弟出生後,生日又和我的挨著,媽媽說兩個蛋糕吃不完,不如一起過。
後來姐姐結婚,弟弟訂婚,我的生日就再也沒有人記得。
今年晚上,媽媽終於打來電話。
我握緊手機,聽見她說:
"今天忙完早點回來,你姐想吃你做的麵。"
我輕輕問:
"還有呢?"
她想了想:
"路上買把小蔥,家裏沒有了。"
我站在蛋糕店門口,看著櫥窗裏那隻小小的奶油貓,答應了一聲。
然後,我第一次隻買了一人份的蛋糕。
海邊那家出版社的錄用通知,被我拖了兩個月。
我總覺得,家裏還有好多事離不開我。
現在才明白,那封信不是寫給十年後的我,是在等我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