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救犬退役儀式上,我帶來了準備半年的領養材料。
它叫山竹,是我從奶狗帶大的。
調去後勤後,我每周仍回來陪它,等著帶它回家養老。
領養人公布時,隊長許崢念出的卻是沈微。
也是他最近親自帶教的新人。
我和許崢隱婚六年,他答應過,退休以後,我們一起養山竹。
我追到後台,他先看了一眼門外。
“你別在這裏提我們的關係,領養審批是我簽的,必須避嫌。”
“所以我材料齊全,也不能領?”
“沈微剛來,需要培養責任心。你是我妻子,讓一步怎麼了?”
台上,沈微蹲著招手,山竹卻一直咬著牽引繩往我這裏走。
主持人打趣:
“許隊替小沈把圍欄狗窩都裝好了,以後這是要共同撫養?”
許崢笑了笑,沒否認。
隨後他把山竹的藥和病曆遞給我。
“你熟悉它,先去沈微家照顧幾天,等它適應了再走。”
我沒接。
隻把病曆翻到需要終身服藥的那頁,要求領養審核員重新核驗照護條件。
山竹的晚年,不能拿來給他們培養感情。
我的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