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善妒,成婚五年不許世子納妾,鬧得滿京城都說謝家女瘋癲。
後來她一場大火假死擺脫罵名,卻連累得我無人敢娶。
父母舍不得侯府富貴,幹脆將我送進侯府做續弦。
我替姐姐養孩子、侍奉公婆,賣掉嫁妝填補虧空,花了三年才挽回侯府名聲,
也讓世子從人人恥笑重新站穩朝堂。
他握著我的手說:“明微,這個家不能沒有你。”
可我有孕那日,姐姐回來了。
世子紅著眼將她接回府,父母也勸我成全:
“她畢竟是原配,你占了她三年的位置,也該還了。”
世子說,姐姐仍做主母,我委屈些,降為貴妾。
我問他:“那我的孩子呢?”
他沉默片刻。
“記在你姐姐名下,往後也是嫡子。”
原來我的丈夫、孩子和苦撐三年才得到的一切,都隻是暫借。
罷了。
我取下主母金簪,將桌上的藥一飲而盡。
往後是妻是妾,我都不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