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兩年,我被調進妻子的公司。
入職第一天,產品總監當眾剪了我的工牌:"吃軟飯的,不配進會議室。"
她坐在主位上,隻說了一句:"別鬧,別讓我難堪。"
我沒解釋。那天下午,我在係統授權終止書上簽了字。
三天後,例會開到一半,大屏黑了。
總監當眾罵技術部廢物。下一秒,屏幕上跳出一行字——
最終權限持有人已撤回授權。
全公司查了一夜才知道:這套係統的最終權限人,不是公司,不是總監,是我。
她第一次低頭求我回去。我回了,帶上這兩年的賬。
可我查出來的東西,最後被擺成了一份指控我的材料。她連核實都沒核實,就批了起訴。
那晚雨下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