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公示那天,我發現自己申請的房子,被分給了學弟。
申請係統裏,上傳著女友替我寫的自願放棄聲明,說我近期準備結婚,已有穩定住所。
可我們看好的婚房,首付還差二十萬。
青梅替學弟接過鑰匙:
"他做探店博主,需要采光好的房子拍視頻,你住哪兒都能辦公。"
學弟看著我,笑得露出虎牙,陽光帥氣:
"謝謝景明哥讓我,等我賬號做起來了,一定請你來家裏吃大餐。"
我沒有說話,隻是看著她們默契並肩的背影。
其實早就該習慣的。
合租時,最大的臥室給學弟,因為他睡眠淺;
拚車時,副駕給學弟,因為他會暈車;
連去年跨年,我發著燒,也被勸去樓道接工作電話,因為學弟正在屋裏直播,不能有雜音。
女友把新房地址發進群裏:
【以後這裏就是我們的據點,景明負責做飯。】
學弟問她:"那他原來租的房呢?"
她答得自然:"先續著唄,他總有辦法。"
我終於明白,她們不是不知道我沒地方去。
她們隻是習慣了,我會給自己找位置。
我刪掉續租提醒,回複外派負責人:
【駐地宿舍還空著嗎?】
【我一個人過去,隨時可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