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公示那天,我發現自己申請的房子,被分給了學妹。
申請係統裏,上傳著男友替我寫的自願放棄聲明,說我近期準備結婚,已有穩定住所。
可我們看好的婚房,首付還差二十萬。
竹馬替學妹接過鑰匙:
“她做探店博主,需要采光好的房子拍視頻,你住哪兒都能辦公。”
學妹看著我,笑得眉眼彎彎:
“謝謝如玉姐讓我,等我賬號做起來了,一定請你來家裏吃大餐。”
我沒有說話,隻是看著他們默契並肩的背影。
其實早就該習慣的。
合租時,最大的臥室給學妹,因為她睡眠淺;
拚車時,副駕給學妹,因為她會暈車;
連去年跨年,我發著燒,也被勸去樓道接工作電話,因為學妹正在屋裏直播,不能有雜音。
男友把新房地址發進群裏:
【以後這裏就是我們的據點,如玉負責做飯。】
學妹問他:“那她原來租的房呢?”
他答得自然:“先續著唄,她總有辦法。”
我終於明白,他們不是不知道我沒地方去。
他們隻是習慣了,我會給自己找位置。
我刪掉續租提醒,回複外派負責人:
【駐地宿舍還空著嗎?】
【我一個人過去,隨時可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