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是京中出了名的笨蛋商戶婦。
不懂詩詞,不通音律,連宮宴上的座次都要嬤嬤提前畫給她看。
她這輩子做過最風光的事,就是帶著十裏紅妝嫁給我爹,替窮得揭不開鍋的鎮北侯府還清了所有欠債。
祖母嫌她滿身銅臭。
父親嫌她庸俗無趣。
可隻要父親皺一下眉,我娘就會乖乖捧上銀票。
我們兄妹一直以為,她會這樣伺候侯府一輩子。
直到父親從邊關帶回一位將門貴女。
那女子能騎馬,懂兵法,還救過父親的命。
祖母讓她坐上主位。
父親把我娘的院子騰給她養傷。
就連哥哥拚死得來的先鋒之位,也被父親給了那女子的弟弟。
宮宴上,父親當眾請旨,要立她為平妻。
所有人都等著看我娘哭鬧。
我娘卻親手摘下侯夫人的鳳簪,笑著遞給那位貴女。
“既然妹妹喜歡,拿去便是。”
回府後,她把我和哥哥叫到麵前。
“娘準備和離。”
“你們是留在侯府繼承爵位,還是跟娘回江南做商戶,繼承萬貫家財?”
哥哥當場脫下世子服。
我也扯下腰間的陸氏族徽,扔到桌上。
“連爹都不要了,誰還稀罕他的爵位?”
“從今往後,我們隨娘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