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伺候婆婆十七年。
她住院,我白天黑夜守著。
她摔斷腿,我背著她下樓。
逢年過節都是我張羅。
全村都知道,我是周家最孝順的兒媳婦。
分家那天。
婆婆把房本、存折、養老錢全給了進城的小兒子。
然後拍拍我的手。
笑嗬嗬說:“桂芬啊,你最孝順,最懂事,不會跟弟弟爭這點東西吧?”
我舉著剁排骨的菜刀。
手停在半空。
十七年。
端屎端尿、擦身喂飯。
換不來一句公道話。
隻換來一句“你孝順,所以別爭”。
我把圍裙疊好放下。
平靜地說:“分家可以,我什麼都不要。但從今天起,媽歸你們兄弟倆輪流伺候。我退出。”
婆婆慌了。
她終於想起。
那個她口口聲聲誇“孝順”的大兒媳。
才是唯一真會伺候她的人。
孝順是情分,不是本分。
當你的付出被當成理所當然。
你唯一的錯,就是太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