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托夢求我別再燒錢了,我每燒一筆,她就多一條罪名
我媽頭七那晚,戴著手銬來找我。
她沒問我要錢,隻求我別再簽字。
“你姨父告我偷了六億。他們拿著你的簽名,說你也認了。”
“知禾,媽沒拿。別再簽了。”
可姨媽明明說,我媽在下麵住著新房,還有人端茶送飯。
她給我看了照片,說夢是假的,讓我簽字確認媽媽收到了供養。
我又簽了兩次。
直到第三張照片送來,我發現照片裏的女人,右手竟有五根完整的手指。
我媽的小指,早被機器切掉半截了。
我終於不敢再信姨媽,拿著單子去問陸師傅。
他沒有帶我下陰間,也沒有替我查案。
他隻教我,在下一個能傳話的日子,親耳問媽媽。
那天,媽媽告訴我,她沒收到一分錢。
還說案卷裏有一份舉報書。
舉報人,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