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拿下第一筆千萬級訂單那天,合夥人當著全體員工的麵,把裝著八十萬元創業補償金的手提箱推給我。“老周陪公司熬了五年,這八十萬,是他應得的。”我打開箱子,發現裏麵整整齊齊碼著一遝“練習券”。我剛想詢問,總經理兼女友卻拉住我說:“現金帶來帶去不安全,錢已經放在公司專戶裏,慶功宴結束就轉給你。”上一世,我信了。可一個月後,她否認承諾,聲稱慶功宴上就已付清八十萬創業補償金。公司資金鏈斷裂時,她又用我的電子簽名,偽造了一份自願墊資協議。我不得不賣房替公司填窟窿。最後還要背上侵占公款的罪名,橫死在前往開庭的路上。死後我才知道,那八十萬早就被她轉給弟弟,用來填賭債。再睜眼,我回到打開箱子的前一秒。這次,我把練習券一張張倒在舞台上。“慶功可以晚一點。”“先把這錢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