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黎讓我假扮她男友去她媽壽宴時,說好隻演一天。
可老太太心臟不好,一天變成了一個月,一個月拖成了一年。
她按月給我演出費,但慢慢地,多了些不在合同裏的東西。
她會記得我隨口說的"想吃糖炒栗子",大冬天排四十分鐘的隊買回來。
母親過世那天,她在靈堂哭到失聲。
我陪了她整夜,她紅著眼攥著我:"合同作廢,我們在一起吧。"
我把那筆演出費退了回去,正式跟她在一起。
她收下了,雙倍換成了給我的聘金,三倍換成了向我求婚的滿城煙花。
我眼眶發熱,覺得這輩子就是她了。
直到我們婚禮那天,一個叫岑清的青年來大鬧。
簡黎看他的眼神,是我從未見過的炙熱。
我才知道,當初她請我假扮男友,是因為岑清拒絕了她求婚,她要刺激他出現。
岑清紅著眼眶說後悔了,簡黎沒說什麼,隻把我們領證的日子延後。
她給了我筆錢,說操辦婚禮太累,讓我先好好休息。
原來患難與共的相守,終究抵不過白月光的回頭。
我沒說什麼,把錢收了。
既然得不到愛,那就在離開前拿足應得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