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父出殯那天,大姐夫穿著新買的高定羊絨大衣,在靈堂接受賓客慰問。
我穿著洗了三年起球的黑棉衣,跪在地上燒紙。
十五年了,我辭了男護士長的工作,全職照顧癱瘓的嶽母和患糖尿病的嶽父。
大姑姐一家在省城住洋房,一年回來不超過兩趟。
可遺囑公證那天,公證員開了口:
“位於城北的三處房產及名下全部金融資產,由長女繼承。”
“次女繼承......一台2014年購入的桑塔納轎車。”
大姐夫捂著嘴樂,大姑姐拍了拍我妻子的肩:
“妹夫辛苦了,改天請你們吃頓飯。”
我妻子坐在那裏,脖子縮著,半天沒說話。
回家的路上,女兒在後座一言不發。
我把車停在路邊,熄了火。
“我跟你們交個底,這窩囊日子我過夠了。”
“要是舍不得你姐那頓飯,咱們明天就去民政局離婚,女兒自己決定跟誰!”
話音剛落,母女倆同時張了嘴。
妻子捋了捋頭發:
“那個......雲頂半山的別墅,你要不先去看看?不喜歡我再買。”
女兒推了下眼鏡:
"爸,河西那兩百畝的地,我明天帶您過去選位置。"
"您說喜歡蘇州園林,我就讓設計院照著畫了八版方案,您挑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