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祖那日,我剛踏進祠堂,族嫂便攔住了我。
她捧著賬簿,笑得客氣:
“夫人,今年入祠上香,女眷每人要交二十兩香火銀。”
我看著她:“我也要交?”
她翻了翻賬本:
“如今祠堂修繕花銷大,您雖是沈家婦,卻常年不住本家,自然按外客算。”
婆母坐在上首,輕咳一聲:
“你別為難管賬的,家裏如今不比從前。”
我險些笑出聲。
三年前,沈家被牽連抄沒,男丁入獄,祖宅差點落到旁支手裏。
是我變賣嫁妝、托盡關係,才保住這座祠堂和滿院老仆。
後來夫君官複原職,沈家重新興旺。
賬房鑰匙被收走,田莊收益也再沒人同我說起。
如今我來給先祖上柱香,竟被當成外人,索要香火錢。
我接過賬簿,提筆寫下二十兩。
寫完,我從袖中取出地契副本,交給身後的管家。
“把西山三處田莊,連同京中兩間鋪麵,全數掛牌。”
族嫂臉色驟變。
我淡淡道:
“既然我是外客,那便不該再替沈家養這份家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