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妻子出軌後,我沒有鬧。
我給了她的情人三千萬,讓他離開這座城市。
又替江家償清九千萬債務,唯一的條件,是江妤和他斷幹淨。
她答應了。
回來的第一晚,她卻把一張《夫妻義務價目表》放在我麵前。
陪我吃飯十萬,回老宅看我父母三十萬,公開牽手五十萬,留宿主臥一百萬。
江妤說:“裴硯,你不是喜歡拿錢買人嗎?從今以後,你想要什麼,都得付錢。”
我付了整整三年。
直到我媽病危,江妤第一次沒有提錢。
她替老人擦洗身體,守在病床邊兩天兩夜,還握著我媽的手,答應以後會和我好好過日子。
母親去世那晚,我獨自跪在靈堂裏,
是江妤走到我麵前,伸手將我抱進懷裏。
我以為三年過去,終於把她的心等回來了。
可葬禮結束,江妤遞給我一張賬單。
【臨終陪護、扮演孝順兒媳、守靈三日,共計六百萬。】
她敲了敲桌麵:“現金還是轉賬?”
我看著她,忽然覺得這三年荒唐得可笑。
我給她轉去一千兩百萬。
江妤皺眉:“你多給了一倍。”
“六百萬是這次的服務費。”
我摘下婚戒,放在賬單上。
“剩下六百萬,買你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