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知遙破產那年,我收了她母親五百萬娶了別人。
八年後,她東山再起,強迫我留在身邊,卻不肯給我任何名分。
白天,我是她的私人秘書。
晚上,我是她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舊情人。
她身邊的男人換了一個又一個。
每個人都能得到房子、名表。
隻有我,連請假去醫院,都要跪下來求她批準。
確診癌症晚期後,我隻向她要了十萬,隻為了給自己買一塊墓地。
賀知遙卻把支票撕碎。
“當年拿五百萬還不夠?”
“現在又來騙我的錢?”
她凍結了我的工資賬戶,還逼我替她和新歡籌備婚禮。
婚禮當天,我咳著血替新郎整理好領結。
賀知遙挽著他走過我身邊,連頭都沒有回。
她說:
“等婚禮結束,再跟你算裝病的賬。”
可我卻笑著搖頭。
賀知遙,這一次,我真的等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