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次想跟人翻臉,都會先給死去的外婆上一炷香。
這是她教會我冷靜的方法。
隻要還能聞到香味,我就肯聽解釋;香一滅,對方連開口的資格都沒有。
大學時,室友拿我的作品冒名參賽。
我點香,讓她主動去老師那裏說清楚。
她笑我裝神弄鬼,直到香灰落盡都沒動。
第二天,我交出原稿,也把她之前幾次冒領成果的記錄一起遞了上去。
她被取消獲獎資格,最終因多次學術造假被學校退學處理。
後來很多年,我沒再點過這種香。
直到表哥說新房散味,帶著懷孕的表嫂來我家借住兩周。
我出差回來,主臥已經成了他們的臥室。
我的衣服被塞進紙箱堆在陽台,外婆的遺照也進了雜物櫃。
姨媽坐在我的沙發上勸我:
“你一個人住哪間不是住?你表嫂懷孕,主臥有衛生間,先讓給她。”
我沒吵。
隻是洗幹淨香爐,重新點上一炷香。
“香滅以前,把我的家恢複原樣。”
姨媽翻了個白眼:“一家人,你至於嗎?”
我看著香頭那點紅光。
“所以才給你們這一炷。”
“滅了以後,這屋裏誰是外人,就不是你們說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