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承安出車禍那天,是我們七周年紀念日。
我在醫院守了他三天三夜,簽下六份病危通知書,直到他脫離危險,才在整理隨身物品時發現了一份兩年前立下的遺囑。
他名下的股份、房產和基金,全都留給了他的初戀蘇明月。
而陪了他七年、替他照顧父母、為他流產兩次的我,隻得到了一句:
【溫寧生活能力強,無須額外保障。】
我捏著那張紙,忽然想起半年前,我曾問他,如果有一天他出了意外,我該怎麼辦。
他那時正在替蘇明月處理離婚糾紛,連頭都沒有抬,隻說我不是離開男人就活不下去的女人,不該惦記這些身外之物。
我竟然因為這句“你很獨立”,暗自高興了很久。
這時,蘇明月匆匆趕到醫院,護士攔住她,詢問她與病人的關係。
昏迷三天的傅承安忽然睜開眼,用盡力氣抓住她的手。
“她是我此生最重要的人。”
病房裏瞬間安靜下來。
沒有人記得,我是傅承安法律意義上的妻子,是有資格替他簽下手術同意書的人。
蘇明月紅著眼睛看向我,說她馬上離開,不會破壞我們的婚姻。
傅承安用冰冷的眼神看我。
“明月剛剛離婚,什麼都沒有,你別在這個時候刺激她。”
“溫寧,你一向懂事,不要無理取鬧。”
看著他們緊握的手,我突然連爭辯的力氣都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