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第五年,蕭明嫣買下了我出生的舊街。
街上每一扇窗,都按我小時候畫的樣子修好了。
曾經的街坊都說她愛慘了我,才會替我留住回不去的童年。
他們似乎都忘了,蕭明嫣當初要聯姻的是哥哥。
哥哥為了理想,逃婚跟著考察隊去了海外。
父母為了蕭家的投資,硬是逼我換上了新郎的西裝。
蕭明嫣卻沒說什麼,反而待我極好。
我學古建修複,她便替我收集老構件。
我怕雷雨,她加班再晚,也會接我的電話。
後來我甚至覺得,開頭錯了也不妨礙我們有個好結局。
直到舊街落成那天,哥哥回國了。
蕭明嫣推掉所有工作,親自去機場接他。
我在家無意間翻到項目最初的設計冊。
扉頁夾著哥哥十七歲寫的作文。
【等我老了,想回外公家賣花,再在街角種一棵梨樹。】
原來,我以為她記住的童年,是哥哥講給她聽的往事。
傍晚,蕭明嫣帶他走到新栽的梨樹下,笑得有些少見的柔和。
“你說過想回來,我就替你守著。”
我眺望到長街盡頭,每一處都是我替他修補的昨日。
街燈一盞盞亮起來。
修舊如舊是手藝人的本分。
可往後的人生,我不想再倚著誰的舊夢。